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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培植和壮大财源,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支持工业经济发展,是财政支持的重点。因此,从财政体制创新,财政支持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品牌建设、产业集群等角度进行研究,对促进新型工业化的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新型工业化;财政;经济
一、近年来辽宁省财政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情况
近几年,辽宁省实施了多项财政支持政策发展县域工业。从2004年开始,先后出台了项目贴息、招商奖励等财政支持县域工业的鼓励政策,2006年至2007年,针对我省县域工业发展实际,省财政又拿出5亿元资金,专门支持县域工业项目集聚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全省财政支持县域工业政策逐步完善,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招商引资到扶持产业发展,培植骨干税源,如今,我省已经形成一套较完整的支撑县域工业崛起的政策体系。以工业化为主导,大力发展县域工业,使工业收入成为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这已经被东部地区的经验和我省一些县(市)的实践证明。县域发展靠工业,为此,省财政专门设立了支持县域建设和工业项目集聚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已经投入的5亿元财政专项,不仅撬动了几十亿元社会资金的滚滚流入,也引导着县域工业的健康发展和产业的升级换代。
二、财政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1)健全工作制度。辽宁省根据工信部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出台了《创建辽宁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基本条件、工作程序等,使工作有序进行。(2)加强示范基地申报的组织和评审工作。为做好创建工作,辽宁省专门成立了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领导小组,由省经信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委内13个行业处处长任组员,负责受理申报材料、组织审查评审以及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同时,建立起包括装备制造、冶金、石化、轻工等领域的行业专家和经济管理、财务等领域的管理专家在内的评审专家库。(3)设立专项资金,推动产业集聚。按照《辽宁省工业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每年列支一亿元对园区公共研发平台、检测平台项目和展会进行补助。2011年,省内11家功能定位清晰、资质完备、运行良好的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和15个展会分别获得10490万元、1500万元的资金补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示范基地内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带动了公共服务体系和企业生态建设,有力推进了产业集聚区尤其是示范基地的招商营销及品牌建设。(4)加强调度考核。为加强对全省示范基地的考核调度工作,辽宁省建立了重点产业集聚区信息报送和统计监测体系,为完善加快重点产业集聚区、尤其是示范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根据省政府要求,加强了对各市示范基地发展情况的绩效考核和调度跟踪,每半年进行内部通报,每年进行综合排名并通过媒体发布,对先进典型予以1000万元的奖励。
三、财政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建议和思考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权事权,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财税优惠政策。增加地方财政对新型工业化企业的投资力度,通过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促进财政投入有效持续增长,根据我省的实际财政收支情况,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贯彻对科技投入增长比例适当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要求,确保用于支持科技进步的资金逐年有所增加;也可以考虑以投入资金占GDP或者财政支出比例来调整每年对新型工业化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地方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整合各类财力资源,提高资源整体使用效率。财政的支持应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快新型工业发展必须以规模企业的集群式发展为依托,围绕扶优扶强,办大事、保重点。控制扶持项目数量,提高对单个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实现财政投入目标的集成化、集约化,以形成全省工业经济的中坚力量。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投入的新形式,建立补助性、资本性、有偿性等多种投入方式,加大对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其提高产业层次,成为新型工业化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大力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的同时,积极推进我省国有资本的资产化。
3.推进产业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从全省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潜力出发,立足全省,合理布局,依托财政支持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集聚,继续发展壮大我省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优势产业,强化项目带动,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增强产业集群和产业经济发展后劲。结合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大连市大连湾临海装备制造业聚集区(装备制造)、辽宁鞍山经济开发区(钢铁深加工)、辽宁辽阳市(石油化工)、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石油化工)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大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在提升传统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中,发挥技改专项和科技专项资金等各类现有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使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主要领域、主要环节得到充分有效应用,促使企业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4.加强产业集聚区的品牌建设。继续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大力实施名牌工程,加强品牌经营,争创全国、全省名牌称号。品牌创建是产业示范基地提升工程的核心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壮大的关键。辽宁省应加强会展等财政投入,以集群展会为平台,以展销推介为手段,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区品牌建设。一是大力推进行业品牌建设,积极协调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争取国家行业协会授予辽宁省产业集聚区更多的国字号基地称号;二是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 产品质量意识和社会诚信意识,提高企业知名度;三是加强产品品牌建设,积极鼓励集聚区内企业争创国家和省级品牌及著名商标称号。
5.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激发经济增长活力。不断完善各项扶持企业的财政政策,在融资、资金争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克服发展过程中的困境和难题,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针对影响民间投资的政策、体制、环境等因素,按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扩大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措施,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为民营经济提供发展空间,对民营经济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促进民营资本进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加强对民营经济服务,提高民营经济自身的管理水平,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以资产重组等方式来加大改革力度,为私人资本直接投资企业开辟多种渠道。
6.注重生态、社会、环境协调,促进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切实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变居民消费预期,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同时还要在税收分成、财政收缴、财政包干等财税政策方面加强调控,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促进工业结构的调整。
7.强服务意识,创造工业发展的软硬环境和条件。辽宁省可根据财力,逐步加大对促进产业联系的投入,如基础设施、有技能的劳动力群体和信息服务建设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功能性建设,提高城市要素吸纳力和产业集群项目承载力。积极支持信息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行业协会、物流、会计、律师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为专业化产业区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融资服务。建立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信息数据库,及时反映调整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保护重点行业,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新型工业化;财政;经济
一、近年来辽宁省财政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情况
近几年,辽宁省实施了多项财政支持政策发展县域工业。从2004年开始,先后出台了项目贴息、招商奖励等财政支持县域工业的鼓励政策,2006年至2007年,针对我省县域工业发展实际,省财政又拿出5亿元资金,专门支持县域工业项目集聚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全省财政支持县域工业政策逐步完善,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招商引资到扶持产业发展,培植骨干税源,如今,我省已经形成一套较完整的支撑县域工业崛起的政策体系。以工业化为主导,大力发展县域工业,使工业收入成为财政增长、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这已经被东部地区的经验和我省一些县(市)的实践证明。县域发展靠工业,为此,省财政专门设立了支持县域建设和工业项目集聚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已经投入的5亿元财政专项,不仅撬动了几十亿元社会资金的滚滚流入,也引导着县域工业的健康发展和产业的升级换代。
二、财政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
(1)健全工作制度。辽宁省根据工信部和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出台了《创建辽宁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基本条件、工作程序等,使工作有序进行。(2)加强示范基地申报的组织和评审工作。为做好创建工作,辽宁省专门成立了创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领导小组,由省经信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并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委内13个行业处处长任组员,负责受理申报材料、组织审查评审以及后续跟踪管理等工作。同时,建立起包括装备制造、冶金、石化、轻工等领域的行业专家和经济管理、财务等领域的管理专家在内的评审专家库。(3)设立专项资金,推动产业集聚。按照《辽宁省工业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每年列支一亿元对园区公共研发平台、检测平台项目和展会进行补助。2011年,省内11家功能定位清晰、资质完备、运行良好的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和15个展会分别获得10490万元、1500万元的资金补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示范基地内企业发展的资金问题,带动了公共服务体系和企业生态建设,有力推进了产业集聚区尤其是示范基地的招商营销及品牌建设。(4)加强调度考核。为加强对全省示范基地的考核调度工作,辽宁省建立了重点产业集聚区信息报送和统计监测体系,为完善加快重点产业集聚区、尤其是示范基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提供重要依据。根据省政府要求,加强了对各市示范基地发展情况的绩效考核和调度跟踪,每半年进行内部通报,每年进行综合排名并通过媒体发布,对先进典型予以1000万元的奖励。
三、财政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建议和思考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财权事权,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贯彻落实国家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财税优惠政策。增加地方财政对新型工业化企业的投资力度,通过建立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促进财政投入有效持续增长,根据我省的实际财政收支情况,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贯彻对科技投入增长比例适当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的要求,确保用于支持科技进步的资金逐年有所增加;也可以考虑以投入资金占GDP或者财政支出比例来调整每年对新型工业化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地方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整合各类财力资源,提高资源整体使用效率。财政的支持应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加快新型工业发展必须以规模企业的集群式发展为依托,围绕扶优扶强,办大事、保重点。控制扶持项目数量,提高对单个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实现财政投入目标的集成化、集约化,以形成全省工业经济的中坚力量。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投入的新形式,建立补助性、资本性、有偿性等多种投入方式,加大对开发区、新型工业园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其提高产业层次,成为新型工业化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大力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的同时,积极推进我省国有资本的资产化。
3.推进产业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从全省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发展潜力出发,立足全省,合理布局,依托财政支持引导特色优势产业集聚,继续发展壮大我省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优势产业,强化项目带动,坚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项目、引资金,增强产业集群和产业经济发展后劲。结合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软件和信息服务)、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信息)、大连市大连湾临海装备制造业聚集区(装备制造)、辽宁鞍山经济开发区(钢铁深加工)、辽宁辽阳市(石油化工)、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石油化工)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大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在提升传统产业结构升级的进程中,发挥技改专项和科技专项资金等各类现有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使信息技术在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主要领域、主要环节得到充分有效应用,促使企业生产集约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4.加强产业集聚区的品牌建设。继续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大力实施名牌工程,加强品牌经营,争创全国、全省名牌称号。品牌创建是产业示范基地提升工程的核心和产业集聚区发展壮大的关键。辽宁省应加强会展等财政投入,以集群展会为平台,以展销推介为手段,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区品牌建设。一是大力推进行业品牌建设,积极协调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争取国家行业协会授予辽宁省产业集聚区更多的国字号基地称号;二是加强企业品牌建设,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 产品质量意识和社会诚信意识,提高企业知名度;三是加强产品品牌建设,积极鼓励集聚区内企业争创国家和省级品牌及著名商标称号。
5.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激发经济增长活力。不断完善各项扶持企业的财政政策,在融资、资金争取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帮助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克服发展过程中的困境和难题,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针对影响民间投资的政策、体制、环境等因素,按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扩大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措施,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为民营经济提供发展空间,对民营经济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促进民营资本进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加强对民营经济服务,提高民营经济自身的管理水平,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以资产重组等方式来加大改革力度,为私人资本直接投资企业开辟多种渠道。
6.注重生态、社会、环境协调,促进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切实提高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支出比例,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改变居民消费预期,走以最有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的循环经济之路。同时还要在税收分成、财政收缴、财政包干等财税政策方面加强调控,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促进工业结构的调整。
7.强服务意识,创造工业发展的软硬环境和条件。辽宁省可根据财力,逐步加大对促进产业联系的投入,如基础设施、有技能的劳动力群体和信息服务建设等。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功能性建设,提高城市要素吸纳力和产业集群项目承载力。积极支持信息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行业协会、物流、会计、律师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为专业化产业区形成强有力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融资服务。建立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信息数据库,及时反映调整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保护重点行业,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