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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中,由第三人侵权引发的工伤时有发生,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等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模糊,导致立法不一,进而在司法审判中出现"同案不同判"的困境。本文从南平鸿志兴案的判决入手,分析了我国现行法律规范对此问题规定的缺陷,并通过对现有解决模式的比较,阐述了在由第三人侵权引发的工伤事故中,受害劳动者可以兼得工伤保险赔偿和民事损害赔偿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