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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近日财政部以第26号令颁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并同时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注:本刊刊载时两表略).新颁布施行的包括总则、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组成.新“办法”施行,财政部2000年5月8日发布的及以后发布的有关的若干问题解答(一)、(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