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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主要从互联网金融风险概念、种类以及监管模式进行分析研究,全面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并探讨互联网金融管控模式与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 风险分类 监管模式
自2010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金融监管滞后于其发展进程,这其中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以P2P平台的频繁“爆雷”和个人信息泄露最为严重。因此,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金融监管需要与之相匹配。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中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形式。互联网金融风险不仅包括传统的金融风险,还存在互联网领域独有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是基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而存在的,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业务操作分析以及信息泄露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种类
(一)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而导致破产的可能。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用自有资金给客户进行借贷,这就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资金充足,并且具有良好的周转期,以P2P网贷平台为例,平台大多是以自有资金借贷给客户,当平台客户量足够庞大的时候,客户出现了到期违约,不偿付的情况,在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减少的情况下,平台就会出现资金链断裂,后续资金融通困难等问题。平台的维护开发,人员工资派发等都难以维持,从而导致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垮台。
(二)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公司所面临的一个更大风险就是信用风险。由于其对客户信息了解并不全面,互联网金融贷款公司无法像商业银行一样获取所有人的征信,因此,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这类互联网金融公司往往只能以手续简便,审核要求低为吸引点,但这样容易造成信用违约事件频发。除此之外,许多互联网理财公司发生过卷款跑路的事件,因为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互联网理财的投资回报率大多都高于银行回报率的两倍,这在现实中是很难具有连续发展的可能,因此,当资金链周转不灵的时候,许多互联网理财公司卷款消失。
(三)业务操作风险
互联网作为21世纪最为重要的工具之一,与金融的结合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但是由于操作者对互联网的不熟悉,很容易在支付操作上存在失误,从而造成了支付端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也会因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程序设计不当而造成交易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从而出现问题。
(四)信息泄露风险
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最大的一个问题就在于用户信息安全问题,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上需要获取用户的一系列个人信息,央行的实名制规定等,在如今互联网充斥着整个社会生活的状态下,几乎人人的信息都进入网络信息系统了,而且由于监管不足,许多人的个人隐私信息都被人打包出售,难有隐私可言。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面临的最大的挑战就是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的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模式
(一)“大数据分析、短期资产配置”管控模式
以余额宝为例。用户可以将钱转入到余额宝中,随时取用。但在一些特殊时期例如“双十一”的时候,由于余额宝将大量库存资金投入到长期金融产品中,在节假日流出资金增多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流动性不足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余额宝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不同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分级,科学合理的分配资金,以安全性为原则,提前预测客户资金使用状况,并积极合理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更多资产配置在短期投资上,从而降低流动性风险的发生的可能性。
(二)“全程跟踪审核、银行托管”管控模式
这种模式以人人贷为例。人人贷这种类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首先开始于英国,它的管控模式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西方监管方法。它全方位监督贷款过程,对借款人信息进行多重审核,并借助互联网进行大数据分析,預测当下网民的网络行为,对客户进行信誉度花费分配不同的贷款额度,从而进行风险分散。构建风险准备金制度,通过对呆账坏账的合理处置,减少经营风险,确保资金流的不间断,将资金放入银行托管为其加上双重保障。
(三)“第三方担保、风险保障金”管控模式
“第三方担保、风险保障金”的管控模式是结合第三方的调查结果,全面、客观分析融资项目,最大化地控制投资方面的风险。以第三方做担保,在资金借贷出去的时候要求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风险保障金,为投资者提供了双层保险,由于第三方担保机构的介入,整个投融资行为更加规范,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防范,对投资者而言,平台也会向其提出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各方权益。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对策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体现出集中性、隐蔽性、社会性以及可防范性等特点,根据我国金融风险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出,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可落实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府层面: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从政府层面来看,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应对其潜在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健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创新监管模式,保护好客户隐私安全。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和担保机构的沟通协作,出台更有效实际的担保政策,充分发挥担保机制作用,促使消费者在购买各类金融产品之前,信息畅通,避免盲从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
(二)行业层面: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防范水平
作为一种新兴的且快速发展起来的行业,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当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并由协会订立一系列的行业自律基本规范,由监察委员会监督施行。在这个行业内,设置进入协会的门槛,并以此为契机提升行业整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行业协会可以对会员企业设立相应的条款,比如:不能向客户保证收益;募集的资金要设立一部分的风险准备金;规定预估的期望收益率范围,并且要求已实现的收益率公布于众;对客户的资质审查必须严格合乎行业规范;行业协会定期检查会员公司的财务报表等基本材料,并由行业协会对公司进行信誉评级等等。
(三)企业层面:坚持企业自查和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对于互联网金融公司而言,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当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体系来预防风险的发生,对平台上发生的所有业务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追踪,在贷前对客户资质严格审查,通过分析客户的消费信用数据来对客户进行分类,在贷中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客户提供的材料真实性以及参考度进行严格审批,在贷后积极追踪资金的流向,并定期提醒客户还本付息。同时,设立风险准备金以防范违约事件的发生。对于互联网理财平台而言,合理配置理财资金,注重投资期限的错配,将一部分资金放入银行托管以此来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发生。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而言,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当加大技术投入,保护好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牢固平台的安全体系,避免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的发生。
五、总结
总而言之,在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是个新兴产业,其发展的健康稳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我国应当从三大层面为其发展进行保驾护航: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防范水平;坚持企业自查和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参考文献:
[1]兰虹,熊雪朋,胡颖洁.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及创新监管研究[J].西南金融,2019(03):80-89.
[2]许多奇.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社会特性与监管创新[J].法学研究,2018(05):20-39.
[3]赵增强.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防控[J].税务与经济,2018(01):46-51.
[4]邓东升,陈钊.互联网金融风险与投资者风险意识——来自网贷平台交易数据的证据[J].财贸经济,2019(02):101-113.
[5]马香品.互联网金融要警惕哪些风险[J].人民论坛,2019(08):94-95.
[6]周丽君,漆志武.浅谈新形势下 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J].武汉金融,2018(06):76-84.
[7]孙莉,张思思,王兆阳.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监管的相关思考[J].新金融,2018(07):62-64.
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 风险分类 监管模式
自2010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发展,但金融监管滞后于其发展进程,这其中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以P2P平台的频繁“爆雷”和个人信息泄露最为严重。因此,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金融监管需要与之相匹配。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其中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形式。互联网金融风险不仅包括传统的金融风险,还存在互联网领域独有的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是基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而存在的,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业务操作分析以及信息泄露风险。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种类
(一)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而导致破产的可能。许多互联网金融平台用自有资金给客户进行借贷,这就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资金充足,并且具有良好的周转期,以P2P网贷平台为例,平台大多是以自有资金借贷给客户,当平台客户量足够庞大的时候,客户出现了到期违约,不偿付的情况,在公司的资金来源渠道也减少的情况下,平台就会出现资金链断裂,后续资金融通困难等问题。平台的维护开发,人员工资派发等都难以维持,从而导致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垮台。
(二)信用风险
互联网金融公司所面临的一个更大风险就是信用风险。由于其对客户信息了解并不全面,互联网金融贷款公司无法像商业银行一样获取所有人的征信,因此,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客户资源,这类互联网金融公司往往只能以手续简便,审核要求低为吸引点,但这样容易造成信用违约事件频发。除此之外,许多互联网理财公司发生过卷款跑路的事件,因为缺乏有效的金融监管,互联网理财的投资回报率大多都高于银行回报率的两倍,这在现实中是很难具有连续发展的可能,因此,当资金链周转不灵的时候,许多互联网理财公司卷款消失。
(三)业务操作风险
互联网作为21世纪最为重要的工具之一,与金融的结合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但是由于操作者对互联网的不熟悉,很容易在支付操作上存在失误,从而造成了支付端资金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也会因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程序设计不当而造成交易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从而出现问题。
(四)信息泄露风险
互联网金融发展至今最大的一个问题就在于用户信息安全问题,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上需要获取用户的一系列个人信息,央行的实名制规定等,在如今互联网充斥着整个社会生活的状态下,几乎人人的信息都进入网络信息系统了,而且由于监管不足,许多人的个人隐私信息都被人打包出售,难有隐私可言。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面临的最大的挑战就是个人信息安全如何保障的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模式
(一)“大数据分析、短期资产配置”管控模式
以余额宝为例。用户可以将钱转入到余额宝中,随时取用。但在一些特殊时期例如“双十一”的时候,由于余额宝将大量库存资金投入到长期金融产品中,在节假日流出资金增多的情况下极易引发流动性不足的风险。针对这种情况,余额宝通过大数据分析,对不同客户的信用情况进行分级,科学合理的分配资金,以安全性为原则,提前预测客户资金使用状况,并积极合理制定相应的投资计划,更多资产配置在短期投资上,从而降低流动性风险的发生的可能性。
(二)“全程跟踪审核、银行托管”管控模式
这种模式以人人贷为例。人人贷这种类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首先开始于英国,它的管控模式很大程度上借鉴了西方监管方法。它全方位监督贷款过程,对借款人信息进行多重审核,并借助互联网进行大数据分析,預测当下网民的网络行为,对客户进行信誉度花费分配不同的贷款额度,从而进行风险分散。构建风险准备金制度,通过对呆账坏账的合理处置,减少经营风险,确保资金流的不间断,将资金放入银行托管为其加上双重保障。
(三)“第三方担保、风险保障金”管控模式
“第三方担保、风险保障金”的管控模式是结合第三方的调查结果,全面、客观分析融资项目,最大化地控制投资方面的风险。以第三方做担保,在资金借贷出去的时候要求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风险保障金,为投资者提供了双层保险,由于第三方担保机构的介入,整个投融资行为更加规范,风险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防范,对投资者而言,平台也会向其提出有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各方权益。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管控对策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主要体现出集中性、隐蔽性、社会性以及可防范性等特点,根据我国金融风险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出,构建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措施可落实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政府层面: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从政府层面来看,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应对其潜在的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健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创新监管模式,保护好客户隐私安全。同时,政府部门要加强和担保机构的沟通协作,出台更有效实际的担保政策,充分发挥担保机制作用,促使消费者在购买各类金融产品之前,信息畅通,避免盲从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
(二)行业层面: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防范水平
作为一种新兴的且快速发展起来的行业,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当成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并由协会订立一系列的行业自律基本规范,由监察委员会监督施行。在这个行业内,设置进入协会的门槛,并以此为契机提升行业整体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水平。行业协会可以对会员企业设立相应的条款,比如:不能向客户保证收益;募集的资金要设立一部分的风险准备金;规定预估的期望收益率范围,并且要求已实现的收益率公布于众;对客户的资质审查必须严格合乎行业规范;行业协会定期检查会员公司的财务报表等基本材料,并由行业协会对公司进行信誉评级等等。
(三)企业层面:坚持企业自查和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对于互联网金融公司而言,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当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事前-事中-事后”监察体系来预防风险的发生,对平台上发生的所有业务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追踪,在贷前对客户资质严格审查,通过分析客户的消费信用数据来对客户进行分类,在贷中通过大数据分析,对客户提供的材料真实性以及参考度进行严格审批,在贷后积极追踪资金的流向,并定期提醒客户还本付息。同时,设立风险准备金以防范违约事件的发生。对于互联网理财平台而言,合理配置理财资金,注重投资期限的错配,将一部分资金放入银行托管以此来防范流动性风险的发生。针对第三方支付平台而言,互联网金融公司应当加大技术投入,保护好客户的个人隐私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牢固平台的安全体系,避免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的发生。
五、总结
总而言之,在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是个新兴产业,其发展的健康稳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我国应当从三大层面为其发展进行保驾护航: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提升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防范水平;坚持企业自查和加大技术研发投入。
参考文献:
[1]兰虹,熊雪朋,胡颖洁.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及创新监管研究[J].西南金融,2019(03):80-89.
[2]许多奇.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社会特性与监管创新[J].法学研究,2018(05):20-39.
[3]赵增强.互联网金融及其风险防控[J].税务与经济,2018(01):46-51.
[4]邓东升,陈钊.互联网金融风险与投资者风险意识——来自网贷平台交易数据的证据[J].财贸经济,2019(02):101-113.
[5]马香品.互联网金融要警惕哪些风险[J].人民论坛,2019(08):94-95.
[6]周丽君,漆志武.浅谈新形势下 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建议[J].武汉金融,2018(06):76-84.
[7]孙莉,张思思,王兆阳.关于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风险监管的相关思考[J].新金融,2018(07):62-64.
作者单位: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