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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包拯在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十一月至庆历六年(1046)春季,担当监察御史一职。这期间,他提出了许多整顿国家行政秩序的建议,勇于揭露贪官污吏的违法行为。兹据《包拯集编年校补》(黄山书社1989年版)、《宋史·包拯传》等史料,将包拯担任监察御史期间的业绩择要介绍如下:敢于叫停皇帝钦定的工程项目宋仁宗赵祯执政时期,京都汴梁城(今河南开封)的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