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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黄光裕3岁的黄俊钦,于2009年5月20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目前羁押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黄氏兄弟1986年北上京师,先合伙后分家,分别创立了“新恒基系”和“鹏润系”,涉足家电零售、房地产、资本等市场,纵横捭阖,业绩显赫。
自2006年10月始,黄氏兄弟两度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最终双双沦陷。
“中行骗贷案”原罪
针对中行的一次专项审计发现,黄氏兄弟早年创业期间向中行北京分行违规贷款,总计13亿元,其中部分巨额资金一直未还本付息。
1993年黄俊钦兄弟分家,两人开始了事业的迅猛扩张。黄俊钦倾力投入房地产业,成立了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1996年,黄光裕也开始投入房地产,开发了鹏润家园。
其时,无论是黄俊钦还是黄光裕,都面临民营资本介入房地产开发的诸多障碍,其中资金缺血尤为突出。因资金问题,兄弟二人甚至在鹏润大厦建设时期发生激烈争执,一度反目。
鹏润大厦系黄俊钦所建,黄光裕购买了其中部分房产,但迟迟未向哥哥支付楼款。“他当时实在没钱,非常艰难,而黄俊钦也很缺钱。”知情人士说。
为黄氏兄弟打开贷款之门的是时任中行北京分行的有关负责人。
司法材料表明,黄俊钦为解决建设资金,于1996年5月至1997年9月间,用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北京市恒基电器公司的名义,虚构采购进口家电的贷款理由,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流动资金贷款2.09亿元人民币。
此外,黄俊钦使用编造的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15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人民币。1997年3月至4月,黄俊钦又使用虚假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的楼宇按揭外汇贷款877.551万美元。
中行骗贷案因审计败露后,公安部即在2006年启动对黄俊钦的立案调查,并查封了其全部资产。同期,银监会也对“新恒基系”及黄光裕所控“鹏润系”的整体银行贷款和负债进行摸查,包括黄氏兄弟在内的29人以及两系旗下的39家公司,被列入摸查名单。
多家部门的相继发难,可谓黄氏兄弟“2006年之劫”。除贷款中的违规行为,4亿元未还本付息的贷款成为黄氏兄弟的硬伤,这亦是公安部门调查的主要内容。
但此时的黄氏兄弟,羽翼已丰,依赖特殊保护蹊跷脱身。2007年1月,国美电器公告称,公安部针对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协助调查已经正式撤销”。
2008年11月18日,黄光裕再度案发,其兄黄俊钦仅10天后也被监视居住,一年后被立案逮捕。随后落马并披露的郑少东、相怀珠等公安部高官案情,显示出黄氏兄弟挟资本博弈司法调查的事实。
猪圈旁长大的富翁
如果不是媒体曝出黄俊钦涉嫌犯罪被起诉,很多人对他还是一无所知。
黄俊钦出生于广东省汕头市的凤壶村,家有兄妹4人,黄俊钦排行老大。黄家是村里最贫困的一户,一家6口人挤住在一间不足14平方米的小房子里,隔壁就是一个猪圈。黄俊钦的童年就是在猪圈旁玩耍度过的。
这样的成长环境,促使黄俊钦在19岁的时候就开始带着弟弟黄光裕走出家门、出外闯荡。完成资本积累以后,兄弟两人风格也出现了分化。
相比号称“商界明星”的黄光裕那种张扬、霸气和言论犀利,黄俊钦始终显得很低调。在商界里,黄俊钦的曝光率几乎为零,以至于他的名字出现在“胡润的百富榜”上时,黄光裕笑称:“这回胡润总算把他揪出来了。”曾有记者当面询问黄光裕“兄弟俩到底谁更有钱”,黄光裕回答:“他比我有钱,只不过,他的公司没有上市罢了。”
对于黄光裕来说,黄俊钦不仅是大哥,更是他经商生涯的“领路人”。在兄弟联手创办国美的那段时间,黄俊钦更多负责幕后的行政管理和运筹经营。也是在黄俊钦的影响下,黄光裕才干起了房地产和资本运作。当人们津津乐道于黄光裕的资本运作手腕时,哥哥黄俊钦“玩资本”的能力其实一点不比弟弟黄光裕逊色,而且他更善于隐藏。
黄俊钦作为ST金泰的董事长及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于2007年2月9日至3月5日间,指令人员通过内幕交易,累计买入“ST金泰”股票获利1720余万元。
《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内幕交易者“将受到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这意味着黄光裕兄弟不仅面临巨额罚金,还可能引发投资者索赔。
“潮汕商帮”的寒冬
在黄光裕、黄俊钦兄弟案发的同期,包括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原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等一批潮汕籍官员相继落马。风声鹤唳之下,本土官商同盟的心理防线几近坍塌。
据已公开的案情,如黄松有、杨贤才司法腐败案中,涉及的潮汕同乡包括律师许俊宏和陈卓伦、商人范骏业和郭成;郑少东的826余万元贿赂,均来自于两名老乡——香港海王集团董事局主席连卓钊、香港中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奕忠。
除上述人员,近年来还有近20名知名潮汕商人先后卷入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原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等大案。
回溯中国商帮简史,早年的潮汕商人以海上贸易为主,但近年来暴露的系列案件,已不再是象征潮商初兴的“红头船”年代,亦非远赴南洋的垦荒时代,潮汕商帮的身上悄然贴上了“官商联盟”的标签。 摘自《财经》2011.2.28
黄氏兄弟1986年北上京师,先合伙后分家,分别创立了“新恒基系”和“鹏润系”,涉足家电零售、房地产、资本等市场,纵横捭阖,业绩显赫。
自2006年10月始,黄氏兄弟两度接受有关部门调查,最终双双沦陷。
“中行骗贷案”原罪
针对中行的一次专项审计发现,黄氏兄弟早年创业期间向中行北京分行违规贷款,总计13亿元,其中部分巨额资金一直未还本付息。
1993年黄俊钦兄弟分家,两人开始了事业的迅猛扩张。黄俊钦倾力投入房地产业,成立了北京新恒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1996年,黄光裕也开始投入房地产,开发了鹏润家园。
其时,无论是黄俊钦还是黄光裕,都面临民营资本介入房地产开发的诸多障碍,其中资金缺血尤为突出。因资金问题,兄弟二人甚至在鹏润大厦建设时期发生激烈争执,一度反目。
鹏润大厦系黄俊钦所建,黄光裕购买了其中部分房产,但迟迟未向哥哥支付楼款。“他当时实在没钱,非常艰难,而黄俊钦也很缺钱。”知情人士说。
为黄氏兄弟打开贷款之门的是时任中行北京分行的有关负责人。
司法材料表明,黄俊钦为解决建设资金,于1996年5月至1997年9月间,用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北京市恒基电器公司的名义,虚构采购进口家电的贷款理由,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流动资金贷款2.09亿元人民币。
此外,黄俊钦使用编造的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的外汇流动资金贷款150万美元,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人民币。1997年3月至4月,黄俊钦又使用虚假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收据,先后骗取中行北京分行的楼宇按揭外汇贷款877.551万美元。
中行骗贷案因审计败露后,公安部即在2006年启动对黄俊钦的立案调查,并查封了其全部资产。同期,银监会也对“新恒基系”及黄光裕所控“鹏润系”的整体银行贷款和负债进行摸查,包括黄氏兄弟在内的29人以及两系旗下的39家公司,被列入摸查名单。
多家部门的相继发难,可谓黄氏兄弟“2006年之劫”。除贷款中的违规行为,4亿元未还本付息的贷款成为黄氏兄弟的硬伤,这亦是公安部门调查的主要内容。
但此时的黄氏兄弟,羽翼已丰,依赖特殊保护蹊跷脱身。2007年1月,国美电器公告称,公安部针对董事局主席黄光裕及其间接持有的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协助调查已经正式撤销”。
2008年11月18日,黄光裕再度案发,其兄黄俊钦仅10天后也被监视居住,一年后被立案逮捕。随后落马并披露的郑少东、相怀珠等公安部高官案情,显示出黄氏兄弟挟资本博弈司法调查的事实。
猪圈旁长大的富翁
如果不是媒体曝出黄俊钦涉嫌犯罪被起诉,很多人对他还是一无所知。
黄俊钦出生于广东省汕头市的凤壶村,家有兄妹4人,黄俊钦排行老大。黄家是村里最贫困的一户,一家6口人挤住在一间不足14平方米的小房子里,隔壁就是一个猪圈。黄俊钦的童年就是在猪圈旁玩耍度过的。
这样的成长环境,促使黄俊钦在19岁的时候就开始带着弟弟黄光裕走出家门、出外闯荡。完成资本积累以后,兄弟两人风格也出现了分化。
相比号称“商界明星”的黄光裕那种张扬、霸气和言论犀利,黄俊钦始终显得很低调。在商界里,黄俊钦的曝光率几乎为零,以至于他的名字出现在“胡润的百富榜”上时,黄光裕笑称:“这回胡润总算把他揪出来了。”曾有记者当面询问黄光裕“兄弟俩到底谁更有钱”,黄光裕回答:“他比我有钱,只不过,他的公司没有上市罢了。”
对于黄光裕来说,黄俊钦不仅是大哥,更是他经商生涯的“领路人”。在兄弟联手创办国美的那段时间,黄俊钦更多负责幕后的行政管理和运筹经营。也是在黄俊钦的影响下,黄光裕才干起了房地产和资本运作。当人们津津乐道于黄光裕的资本运作手腕时,哥哥黄俊钦“玩资本”的能力其实一点不比弟弟黄光裕逊色,而且他更善于隐藏。
黄俊钦作为ST金泰的董事长及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于2007年2月9日至3月5日间,指令人员通过内幕交易,累计买入“ST金泰”股票获利1720余万元。
《证券法》第202条规定,内幕交易者“将受到证券监管机构行政处罚”。这意味着黄光裕兄弟不仅面临巨额罚金,还可能引发投资者索赔。
“潮汕商帮”的寒冬
在黄光裕、黄俊钦兄弟案发的同期,包括原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原广东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等一批潮汕籍官员相继落马。风声鹤唳之下,本土官商同盟的心理防线几近坍塌。
据已公开的案情,如黄松有、杨贤才司法腐败案中,涉及的潮汕同乡包括律师许俊宏和陈卓伦、商人范骏业和郭成;郑少东的826余万元贿赂,均来自于两名老乡——香港海王集团董事局主席连卓钊、香港中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奕忠。
除上述人员,近年来还有近20名知名潮汕商人先后卷入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原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等大案。
回溯中国商帮简史,早年的潮汕商人以海上贸易为主,但近年来暴露的系列案件,已不再是象征潮商初兴的“红头船”年代,亦非远赴南洋的垦荒时代,潮汕商帮的身上悄然贴上了“官商联盟”的标签。 摘自《财经》201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