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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发[2018]11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应取消10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等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要及时停止审批,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