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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对人权保障日益加强的情况下,对被害人利益保护不足的情况逐渐凸显出来。尤其是在被害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一方更是蒙受了肉体、精神和财产诸方面极其严重的损害,如果“公力”不能及时有效的保障被害人权益的实现,将直接导致受害亲属上访案件增多等现象,甚至引发其以极端方式报复被告人一方悲剧的发生。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情况下的权利救济问题,应受到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