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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义务教育应该属于纯公共产品,需要政府公共财政的支持。中国农村义务教育的成本不应该仅由农村提供。应由受益地区即全国共同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则不宜以县为主,应当由中央、省、地市和县级政府进行分摊。建议制定相关法律,以明确各级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形成稳定的多元化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