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的《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报告》引用大量数据,得出“国企必须从营利性领域中逐步退出”的结论,最后还正儿八经地提出修改《宪法》——删除宪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内容。这让人觉得天则所的报告立论有些不正,表现不出正常的“政治空气”。对“国进私退”问题的回顾
主流学者突然对国企重新感兴趣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政府加大投资开始的。2009年春,张曙光认为现在“国进民退”有“五大风险”,陈志武说有“五大后果”。曹思远说“不是好现象”。北京市政府顾问王德禄说“国进民退正在演变成主旋律”,“要警惕‘国进民退’演变成一场改革危机”;胡德平先生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年会上发言:“国进民退的案例、倾向、趋势都是不言而喻,十分明显的。”只有张维迎教授比较有信心,说这“只是暂时现象”,建议大家将目光放长远,“未来20-3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在GDP当中的比重会降到10%以内。”
接着主流学者批判的重点转向国企垄断,并以此对严重的贫富分化形势做出回答。吴敬琏将他的“权贵资本主义”概念向“国有企业在战略行业中的垄断”靠拢,并且将目前存在贫富差距的原因解释为“国有垄断企业工资福利过高”。张维迎指出“推动贫富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行业收入差距扩大,国有垄断行业不断拉大与其他行业的差距”。胡星斗说“过度的国企垄断破坏了社会和谐”。国企垄断造成贫富分化很快成为定论。
许多媒体也表示了意见。当年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以《看几大垄断国企如何自我辩护》为题诉说国有大公无论宪法还是党章,包括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意见从来都没有要“国退私进”司对它们垄断的辩护“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南方周末》则早在10月1日就以《重思国企改革》为题目批评国资委在9大行业中保持国有经济比重同“建立合理所有制结构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当年12月24日,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用数字告诉大家不要担心:仅最近3年国有企业数量就减少了一半多,职工总数比重下降32%,占工业产值比重下降15%,利润比重下降32%,资本比重下降9%,成绩赫然。照这个速度,“国退”根本不用张维迎说的20-30年。
虽然如此,他们还是放心不下。2010年两会,有报道说代表们认为国企垄断是造成贫富分化的主要原因。
以上就是天则所这篇报告《前言》中指出的“‘国进民退’的相关事例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公众还是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行为、分配不公等表示相当程度的不满”中所指的“公众”的言论。也是促使他们代表“公众”研究并写出这篇报告的原因。
“天则”代表公众还是资本?
问题在于,假如主流精英代表了中国的“公众”,这些“公众”眼里出现“国进民退”就是不可容忍的,看到國有企业对银行、铁路、航路、通讯、航路的垄断就受不了,那么他们真的代表“公众”的意见吗?
如果中国“公众”真的是这个意见,那么他们会连国民党一大宣言中“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具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路、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而以国家资本掌握国计民生的发展方向”的意见也反对。他们还要对新宪法第六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的主张提出异议。如果“公众”里还有党员,他们就必须对新党章总纲中“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文字表示不满。
这显然不是什么“公众”,我们不能从历史上找到中国“公众”天生厌恶国有经济的事例。相反,正是孙中山“节制资本”等相关主张实现了国共合作,与全国公众一起打到了北洋军阀,是共产党节制资本的新民主主义主张刚结了全国公众,推翻了三座大山。“凡天然之富源,如煤铁、水力、矿汕等”、“社会之恩惠,如城市之土地、交通之要点等”、“一切垄断性质之事业”由国家垄断,正是“节制资本之要旨也”。节制资本的目的,是“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生计”。天则所所说的“公众”究竟是谁,其实是很清楚的。
“国进”是护宪
宪法第七条“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周和发展”的意思很清楚:政府必须巩固国有经济——不能退,必须发展国有经济——必须进。“同进”是宪法要求,“国进”了说明政府护宪有功,怎么会让马局长说不出口了呢?
天则所的《报告》自己承认马建堂局长的“中国的统计数据不支持总体上存在国进民退的现象不无道理”。并列表举出国企在产值和资产份额方面一直在下降。也就是说他们应该从数据得出“国退私进”。他们接着举出7个基础行业,声称“存在着结构性的国进民退现象”。有意思的是,他们的表53中对7个行业国企在资金、增加值、产值方面总计列出13组数据,其中国企6组上升,6组下降,1组持平。这顶多能得出:“整体‘国退私进’,基础行业‘有进有退’”的结论。看来专家计算方法都比较特殊。
问题在于,无论宪法还是党章,包括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意见从来都没有要“国退私进”,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决定》中讲的很明确:“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电讲到,在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以外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国有企业通过重组和调整可以在竞争性领域参加市场竞争,“提高素质”、“优胜劣汰”、“加强重点”。
学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不同看法,媒体可以表达各种声音,两会代表也可以代表不同群体说话。但有一点无法逾越,就是宪法。学者不能发表违宪的言论,媒体不能对宪法指指点点,尤其两会代表的职责就是护宪,怎么能聚众违宪呢?批判文革期间“政治空气不正常”,就是指当时护宪盼话说不得,违宪的话大行其事。天则报告堂而皇之地证明“国退”的合理合法,直指宪法约束,颇有些“造反有理”的味道。
主流学者突然对国企重新感兴趣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政府加大投资开始的。2009年春,张曙光认为现在“国进民退”有“五大风险”,陈志武说有“五大后果”。曹思远说“不是好现象”。北京市政府顾问王德禄说“国进民退正在演变成主旋律”,“要警惕‘国进民退’演变成一场改革危机”;胡德平先生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年会上发言:“国进民退的案例、倾向、趋势都是不言而喻,十分明显的。”只有张维迎教授比较有信心,说这“只是暂时现象”,建议大家将目光放长远,“未来20-30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在GDP当中的比重会降到10%以内。”
接着主流学者批判的重点转向国企垄断,并以此对严重的贫富分化形势做出回答。吴敬琏将他的“权贵资本主义”概念向“国有企业在战略行业中的垄断”靠拢,并且将目前存在贫富差距的原因解释为“国有垄断企业工资福利过高”。张维迎指出“推动贫富差距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行业收入差距扩大,国有垄断行业不断拉大与其他行业的差距”。胡星斗说“过度的国企垄断破坏了社会和谐”。国企垄断造成贫富分化很快成为定论。
许多媒体也表示了意见。当年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以《看几大垄断国企如何自我辩护》为题诉说国有大公无论宪法还是党章,包括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意见从来都没有要“国退私进”司对它们垄断的辩护“实在让人无法接受”;《南方周末》则早在10月1日就以《重思国企改革》为题目批评国资委在9大行业中保持国有经济比重同“建立合理所有制结构的目标”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当年12月24日,国家统计局马建堂局长用数字告诉大家不要担心:仅最近3年国有企业数量就减少了一半多,职工总数比重下降32%,占工业产值比重下降15%,利润比重下降32%,资本比重下降9%,成绩赫然。照这个速度,“国退”根本不用张维迎说的20-30年。
虽然如此,他们还是放心不下。2010年两会,有报道说代表们认为国企垄断是造成贫富分化的主要原因。
以上就是天则所这篇报告《前言》中指出的“‘国进民退’的相关事例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公众还是对国有企业的行政垄断行为、分配不公等表示相当程度的不满”中所指的“公众”的言论。也是促使他们代表“公众”研究并写出这篇报告的原因。
“天则”代表公众还是资本?
问题在于,假如主流精英代表了中国的“公众”,这些“公众”眼里出现“国进民退”就是不可容忍的,看到國有企业对银行、铁路、航路、通讯、航路的垄断就受不了,那么他们真的代表“公众”的意见吗?
如果中国“公众”真的是这个意见,那么他们会连国民党一大宣言中“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具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路、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而以国家资本掌握国计民生的发展方向”的意见也反对。他们还要对新宪法第六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第七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的主张提出异议。如果“公众”里还有党员,他们就必须对新党章总纲中“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文字表示不满。
这显然不是什么“公众”,我们不能从历史上找到中国“公众”天生厌恶国有经济的事例。相反,正是孙中山“节制资本”等相关主张实现了国共合作,与全国公众一起打到了北洋军阀,是共产党节制资本的新民主主义主张刚结了全国公众,推翻了三座大山。“凡天然之富源,如煤铁、水力、矿汕等”、“社会之恩惠,如城市之土地、交通之要点等”、“一切垄断性质之事业”由国家垄断,正是“节制资本之要旨也”。节制资本的目的,是“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生计”。天则所所说的“公众”究竟是谁,其实是很清楚的。
“国进”是护宪
宪法第七条“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周和发展”的意思很清楚:政府必须巩固国有经济——不能退,必须发展国有经济——必须进。“同进”是宪法要求,“国进”了说明政府护宪有功,怎么会让马局长说不出口了呢?
天则所的《报告》自己承认马建堂局长的“中国的统计数据不支持总体上存在国进民退的现象不无道理”。并列表举出国企在产值和资产份额方面一直在下降。也就是说他们应该从数据得出“国退私进”。他们接着举出7个基础行业,声称“存在着结构性的国进民退现象”。有意思的是,他们的表53中对7个行业国企在资金、增加值、产值方面总计列出13组数据,其中国企6组上升,6组下降,1组持平。这顶多能得出:“整体‘国退私进’,基础行业‘有进有退’”的结论。看来专家计算方法都比较特殊。
问题在于,无论宪法还是党章,包括中央关于国企改革的意见从来都没有要“国退私进”,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决定》中讲的很明确:“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电讲到,在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以外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国有企业通过重组和调整可以在竞争性领域参加市场竞争,“提高素质”、“优胜劣汰”、“加强重点”。
学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不同看法,媒体可以表达各种声音,两会代表也可以代表不同群体说话。但有一点无法逾越,就是宪法。学者不能发表违宪的言论,媒体不能对宪法指指点点,尤其两会代表的职责就是护宪,怎么能聚众违宪呢?批判文革期间“政治空气不正常”,就是指当时护宪盼话说不得,违宪的话大行其事。天则报告堂而皇之地证明“国退”的合理合法,直指宪法约束,颇有些“造反有理”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