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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发出了《征求意见函》,征询代表对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意见和2007年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建议。《征求意见函》随附《征求意见表》,详细列出征询的内容,包括:代表认为立法工作方面急需立那些法规、应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改进立法工作;监督工作方面要加强对哪些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哪些专项工作监督,如何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代表工作方面应当如何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