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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小金库”的存在,是社会的一大公害。一些部门或单位的个别领导,为了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不顾国家财经纪律。采用多种手段私设“小金库”,成为发放职工福利、个人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以至贪污、行贿的“保险柜”。可以说,“小金库”的存在,肢解了财政资金,是滋生违规、违纪、违法活动的土壤和温床,对党风廉政建设极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