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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发[2019]4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