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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月,傅斯年以无党派人士的身份参见了旧政治协商会议。在会议上,他积极议政,勇于建言,分别就避免内战、和平建国等提出了中肯意见,同时对国家体制、宪法修订、社会改革等问题发表了政见,这些政见虽然没有机会实施,但反映了傅斯年的当时的政治观念与思想倾向,其中一些理念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影响,对后世也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