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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消防监督中,公安消防监督主体依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许多消防行政相对人不依法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设定的法律义务,特别是公安消防监督主体做出诸如责令限期整改火灾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等具体行政行为,通常难以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难,已成为困扰消防监督效率的一种顽症,其结果是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