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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结构的日益复杂,计划经济的内在弊端逐步暴露出来。传统的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概预算定额管理制度,实际上是对工程造价实行政府行政指令的直接管理。这种政府行使的工程造价管理职能强调定额作为政府的法定行为,强调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定额含量、工程取费及其费率的指令性,使得建筑产品的价格严重脱离了价值,遏制了竞争,抑制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本文着重对当前国内工程造价管理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