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完善和加强财政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宏观调控方针、深化改革开放的有力保证。这在客观上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监督机制健全监督主体,确立监督目標,保证财政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
财政监督,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决策的分散化、市场竞争的自发性,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必须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当前,完善和加强财政监督,主要在于强化监督职能,健全监督主体,确立监督目标,形成一个优化高效的监督运行机制。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强化财政监督
首先,完善和加强财政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财政通过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监督管理职能的运行,对市场分配秩序、分配行为进行监督,对建立正常的市场运行机制、保证财政分配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都是一种强有力的推进和保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形成一种以市场为基础来组织管理经济的体制,它需要一个完整的、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法律体系和监督约束体系。
其次,完善和加强财政监督,是贯彻宏观调控方针、深化改革开放的有力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分配的形式、内容、渠道和流向,已经发生了全新的变化,传统的财政监督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监督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使得各种扰乱分配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严重影响国家财政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所有这些只能依靠法制和社会化监督来制约其蔓延,只有在监督中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发挥市场机制和国家干预两大优势,才能保证财政分配职能的转变,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能够在较为宽松的经济环境中顺利推进。
二、当前财政监督的基本状况与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上健全了财政监督机构和监督制度,健全了微观财政监督机制,在维护国家财经法规,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财政监督的宽度和广度有限,在财政监督的实践上偏重于微观财政监督,即主要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收支以及与之相关的财政财务经济活动,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跟踪、监测、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及时反馈信息,发出预警信号综合平衡的监督软弱透视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不适应、不对称、不到位现象,财政监督还缺乏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这些问题既表现在微观财政监督中,更暴露于宏观财政监督的各个方面。
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来看,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首先,无论是从税制的稳定还是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来看,都不宜作大的改变,因而企图依靠增税的方式来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困难作用是有限的。财税体制改革确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要求和国际惯例的税收格局。其次,财政支出迅速膨胀,投资、补贴、行政费增长缺乏约束,三公经费模糊公开,财政支出效益下降。上述收支两方面的监督软化,导致财政收支平衡困难,财政赤字有增无减,并有扩大的趋势。为此,建立健全社会化、法制化的财政监督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三、健全和强化财政监督机制的基本思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财政监督的内涵与层次更加丰富,财政监督的内容更趋复杂与多样化,财政监督的范围将从过去单纯对国有经济的监督转身对全社会的监督。这在客观上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监督机制健全监督主体,确立监督目标,保证财政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就财政部门而言,重要的是以下四点:
1.健全监督机构,强化监督职能。一是建立一个纵横交织、反应灵敏的财政监督信息系统,以追踪、监测经济活动,为决策部门及时提供资料信息,以便及时提出调节措施,提高财政监督的效应。二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加快监督立法工作,以指导和保障整个财政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2.搞好工作协调,提高整体监督效应。财政部门作为财政监督的业务主管部门,搞好内外工作协调,是做好整个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改变业务部门各自为政的状况,建立必要的信息分析交流和工作联系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监督检查工作,使财政监督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促进整个监督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外与人大、监察、审计机关沟通联系,与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的监督机关纵横交流,形成一张财政监督网络,就可以对整个财政监督过程进行科学的安排和指导,协调具体的监督工作。
3.改进监督方法,讲求监督实效。要按照监督与服务、防范与堵漏、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思想教育与法纪制裁相结合的原则,从实效出发,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目前,要改变重视突击性监督、忽视日常的监督检查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的做法,把日常检查与全面监督、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逐步实现财政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
4.突出监督重点,努力促进财政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配合中央宏观调控方针的落实和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监督的重点:应加强对财政预算收支、财政部门管理的周转金、国库资金、社保基金、支农资金、规费收入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对偷税、越权减免税、截留国家收入的检查处理,加强财政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要严明纪律,严肃执法,对已经查明的严重违反财经法令、法规的案件移送纪委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树立财政监察部门的权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苏明:财政理论研究,第2版,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1:10
【2】邓力平: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00,4
财政监督,是财政的基本职能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体的多元化、经济决策的分散化、市场竞争的自发性,为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必须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当前,完善和加强财政监督,主要在于强化监督职能,健全监督主体,确立监督目标,形成一个优化高效的监督运行机制。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强化财政监督
首先,完善和加强财政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财政通过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监督管理职能的运行,对市场分配秩序、分配行为进行监督,对建立正常的市场运行机制、保证财政分配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都是一种强有力的推进和保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形成一种以市场为基础来组织管理经济的体制,它需要一个完整的、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要求的法律体系和监督约束体系。
其次,完善和加强财政监督,是贯彻宏观调控方针、深化改革开放的有力保证。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分配的形式、内容、渠道和流向,已经发生了全新的变化,传统的财政监督方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新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监督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使得各种扰乱分配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严重影响国家财政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所有这些只能依靠法制和社会化监督来制约其蔓延,只有在监督中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发挥市场机制和国家干预两大优势,才能保证财政分配职能的转变,使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能够在较为宽松的经济环境中顺利推进。
二、当前财政监督的基本状况与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上健全了财政监督机构和监督制度,健全了微观财政监督机制,在维护国家财经法规,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财政监督的宽度和广度有限,在财政监督的实践上偏重于微观财政监督,即主要监督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外收支以及与之相关的财政财务经济活动,对宏观经济运行的监督管理、跟踪、监测、宏观经济运行指标、及时反馈信息,发出预警信号综合平衡的监督软弱透视图,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的不适应、不对称、不到位现象,财政监督还缺乏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这些问题既表现在微观财政监督中,更暴露于宏观财政监督的各个方面。
财政收支活动的监督来看,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首先,无论是从税制的稳定还是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来看,都不宜作大的改变,因而企图依靠增税的方式来大幅度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困难作用是有限的。财税体制改革确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基本要求和国际惯例的税收格局。其次,财政支出迅速膨胀,投资、补贴、行政费增长缺乏约束,三公经费模糊公开,财政支出效益下降。上述收支两方面的监督软化,导致财政收支平衡困难,财政赤字有增无减,并有扩大的趋势。为此,建立健全社会化、法制化的财政监督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三、健全和强化财政监督机制的基本思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财政监督的内涵与层次更加丰富,财政监督的内容更趋复杂与多样化,财政监督的范围将从过去单纯对国有经济的监督转身对全社会的监督。这在客观上迫切需要建立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监督机制健全监督主体,确立监督目标,保证财政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就财政部门而言,重要的是以下四点:
1.健全监督机构,强化监督职能。一是建立一个纵横交织、反应灵敏的财政监督信息系统,以追踪、监测经济活动,为决策部门及时提供资料信息,以便及时提出调节措施,提高财政监督的效应。二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加快监督立法工作,以指导和保障整个财政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监督检查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
2.搞好工作协调,提高整体监督效应。财政部门作为财政监督的业务主管部门,搞好内外工作协调,是做好整个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改变业务部门各自为政的状况,建立必要的信息分析交流和工作联系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安排监督检查工作,使财政监督工作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以促进整个监督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外与人大、监察、审计机关沟通联系,与税务、工商、统计等部门的监督机关纵横交流,形成一张财政监督网络,就可以对整个财政监督过程进行科学的安排和指导,协调具体的监督工作。
3.改进监督方法,讲求监督实效。要按照监督与服务、防范与堵漏、专业监督与群众监督、思想教育与法纪制裁相结合的原则,从实效出发,改进监督方式和方法。目前,要改变重视突击性监督、忽视日常的监督检查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的做法,把日常检查与全面监督、专项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结合起来,逐步实现财政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
4.突出监督重点,努力促进财政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配合中央宏观调控方针的落实和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监督的重点:应加强对财政预算收支、财政部门管理的周转金、国库资金、社保基金、支农资金、规费收入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严格对偷税、越权减免税、截留国家收入的检查处理,加强财政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要严明纪律,严肃执法,对已经查明的严重违反财经法令、法规的案件移送纪委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从根本上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树立财政监察部门的权威,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苏明:财政理论研究,第2版,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1:10
【2】邓力平:经济全球化与我国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