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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是造成我国水资源短缺与浪费并存的主要原因。解决城市供水问题的关键在于供水价格的形成机制。目前的城市水定价机制是供方水权基础上的政府监管定价机制,这种定价机制中存在一个定价悖论,即如果在水供给市场上引入竞争机制,可以提高供水效率,降低供水成本和价格,但低水价不利于节约用水;提高水价可以节水,但缺乏信息,没有标准,有失公平,社会不满。这一悖论使目前的城市水定价机制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水问题,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问题。解决这一悖论需要创新城市水定价机制,建立“政府中介市场-市场联动定价”的城市水价格定价机制可能是一个可行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