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技术异化的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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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技术异化客观上需要法律控制。从技术伦理案例入手,对技术自我控制、道德伦理控制和法律控制进行对比分析,从概念性解读、宏观层面控制和控制边界等三个方面阐述法律对技术异化进行控制的对策。
  关键词:技术异化;法律;控制
  中图分类号:DF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06)06-0054-03
  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技术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向人类提出了诸多挑战和难题,使技术成为异己的敌对力量,即技术异化。这客观上需要人类进行反思,采取措施抑制技术负价值,实现技术与人类的和谐发展。
  
  一、问题的提出
  
  据报道,英国有些男性为了传宗接代,采用他们父亲捐出来的精子对妻子进行人工受精,期望产下有他们家族血统的婴儿。2000年9月,日本北九州一家妇产医院曾为9名妇女使用当事者丈夫的父亲的精子进行人工受精并有5名婴儿诞生。此事曝光后,引起了日本医学界的注意。同年12月9日,日本妇产科学会作出决定,禁止使用夫妻双方的兄弟和父亲等近亲提供的精子进行人工受精。
  如果从技术哲学的角度看,上面提及的案例涉及到了技术伦理中的法律问题。当人类个体婚家庭(包括对偶婚家庭)的出现,尤其是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后,家庭内伦理关系的有序性要求就被提到了十分突出的地位。高科技的人工生殖手段使人的生殖与性行为分离开来,可以借精怀胎、借腹代孕,但人类社会家庭内伦理秩序的要求仍然存在。当人类对生命科学技术给予更多关注和期待时,更多地感受因技术进步而产生的生产、生活关系变革时,需要唤起人文学者对生命科学技术的关怀和反思,更需要以哲学的眼光来认识和解决因技术衍生出的社会关系。上述案例恰恰说明了法律充当了解决技术(生命科学技术)与社会(道德伦理)之间矛盾的重要角色,也说明在技术哲学视野中呼唤法律与技术建立正常的对话平台和交流机制。
  
  二、技术异化呼唤法律规制
  
  技术异化现象的出现,客观上需要人类研究具体的对策,加强对技术的负价值的控制,实现技术与社会、技术与人类的良性互动。目前,对技术异化的社会控制手段主要包括技术的自我控制、技术的道德伦理控制和技术的法律控制等三种方式,但都有自身的局限性,我们认为法律对技术控制更具有效性。
  1.技术自我控制的局限性。不可否认,技术所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是由于技术的不完善或技术本身的发展引起的,可以通过技术的完善或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来控制和解决。比如对污水的循环利用技术,通过改进技术来减少环境污染,通过杀毒软件来控制计算机恐怖和网络病毒等等。但是,“科学的发现,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一般已不再是个人行为,而是一种社会活动,并且日益发展成为一种庞大的‘社会工程’或‘社会事业’,即所谓‘大科学’、‘大技术”。同时,根据热力学第二定律,把从单一热源吸收的热量完全变成有用功而不产生其他影响的机器是不存在的。因此,任何技术的效率都不可能达到百分之百。就是说没有不产生副作用、绝对安全的技术。那么,是否可以推论,解决技术衍生出的所有问题,也不可能都从技术本身去寻求答案呢?
  2.道德伦理控制的局限性。面对技术带给人类的种种问题,道德伦理的控制有其特殊的作用机制。道德伦理只存在于社会舆论、习俗和人们内心信念中,缺乏明确的表现形式,发生技术纠纷时一般也没有像具有法律调整职能的权威机构对其中的是非曲直作出明确的裁判,只有舆论性的评价,也没有像法律那样的权威机构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当人们的功利外求压倒德性内修时,道德伦理规约将失去其有限的规范力”。可以看出,伦理(道德)控制的局限性就在于缺少对技术控制的强制性。当然,我们也不可否认,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以道德的伦理价值为基础,法律的实施离不开道德的支持,法律的空白或不完善处,道德可以起到弥补作用。
  3.法律控制的优越性。恩格斯认为,作为社会历史的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包括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这种技术……也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以及分配方式,从而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被奴役的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等等”。恩格斯指出了法律与科学技术的关联性,明确了法律对技术控制的必要性。卡尔·米切姆曾引用亨利,芬奇爵士(Sir Henry Finch)的话,“世界上所有科学之火花都被埋在法律之灰下。”他将技术中的法律问题称为“一种归结为关于责任的争论”。法律对技术控制的最大优势就是具有强制性,法律规范有严格的逻辑结构,可以规定技术主体在不同场合的权利和义务,给人们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模式,保证技术发展沿着有利于人类发展的轨迹前进。
  
  三、法律对技术异化的控制
  
  “新的工业革命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用来为人类造福,也可以用来毁灭人类,如果我们不去理智地利用它,它就有可能很快地发展到这个地步。”控制论之父维纳的这种见解,固然指出了技术控制的迫切性,但这也客观要求人类采取“理智”的措施对技术进行控制。
  1.法律对技术异化控制的概念性解读。马克思对技术异化现象进行了非常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他指出:“自然科学却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尽管他不得不直接地完成非人化。工业是自然界同人之间——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马克思从历史的维度对技术异化现象进行了阶级分析,认为只有技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控制下解放出来,技术异化才能消解。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说明了技术异化实质是人的异化的一种表现形式,技术异化是人类自身欲望的一种非正常展现。因此,人类对技术异化的控制,实质上是对人类自身进行的技术行为的一种自我控制,或者说是对技术主体进行技术行为的一种规制。而法律是对社会、对人类自身行为的一种控制,技术异化也是人类自身异化的一种展现,那么技术与法律两者之间就存在着一个契合点,说明了法律对技术异化进行控制的合理性。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律与技术之间的关系也可以看做为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法律对技术异化进行控制,就是指社会以法律为中介通过对技术的理性评价和价值指引,规范技术主体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成果、技术合作、技术纠纷等技术行为,保证技术正价值实现,抑制技术负价值影响,实现技术与社会、技术与人类的和谐互动。这里,技术作为社会中的技术,那么技术主体就应至少包括四个群体,即从事技术管理的政府机构群体(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等),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技术人员群体,从事技术生产、销售的企业家群体和进行技术应用的消费者群体。
  2.法律对技术异化的宏观层面的控制。自古以来, 法律便是赏罚两用的利器。法律在消解技术发展过程中所引起的社会问题以及技术负价值的社会危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首先,设立法律制度解决技术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技术的发展带动了工业的发展.随之伴生着环境污染、生态失衡、资源枯竭等问题,人类与自然、技术异化与社会的关系空前对立,人类在自然面前通过技术手段成为无所不能的操纵者,而技术异化也导致了生物圈演进开始不利于人类的生命质量的提高。法律通过设立各种制度,可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设立法律制度解决技术和伦理道德之间的矛盾。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的发展与传统伦理不断发生碰撞,产生新的矛盾,产生新的社会关系,法律成为调整社会关系的中介。比如,许多国家禁止克隆人类胚胎,这导致无法进行胚胎干细胞的提取。有的发达国家鉴于胚胎干细胞的医疗前景,又为了自己的生命科技能领先于世界各国,他们制定了一个妥协法规:允许对克隆出来的发育至14天以内的胚胎进行提取干细胞的试验。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允许治疗性克隆人实验而不允许生殖性克隆人实验。这里法律仲裁和协调者角色很明显,它促进了技术的进步,又维护了基本的伦理。再次,设立法律制度避免技术异化现象产生。法律通过设置“专利保护制度”、“技术秘密保护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等,构建一种符合技术发展规律的外围环境,促进技术的进步。法律通过各种制度的设立,规范人类在进行技术行为时,哪些事情应当做,哪些事情不应当做,即通常我们所讲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法律的这种强制性特质指引着技术发展沿着人类与其自身发展预期相一致的方向前进,这属于法律对技术异化的预防性控制即前期控制。在现代社会法律对技术异化的规制是无处不在的,法律禁止对技术研发的不当干预、打击阻碍技术进步的违法行为,这属于法律对技术异化的后期控制。
  3.法律对技术异化控制的边界。研究法律对技术的控制,视野和角度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与技术的二元关系中,应当将技术和法律放在技术的社会控制系统中去分析、去研究,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出法律控制技术的最佳路径。这里就涉及到了法律控制技术的边界问题。我们认为在强调法律对技术控制的有效性的同时,不能忽视法律不能解决技术所衍生出来的所有问题。法律对技术的控制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也就是法律对技术异化的控制要有个边界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首先,法律与其他控制手段的关系。法律与伦理道德、政治制度、技术自身等技术异化控制手段,共同形成了一个对技术异化进行控制的社会控制系统,在设立法律制度的同时,应该严守边界,不能苛求由技术异化衍生出来的所有问题在法律制度上都能找到解决答案,应注意与其他控制手段相互依赖、相互补充。比如,对技术研发人员的操守问题,法律一般就不宜介人,更多的需要道德伦理这种手段进行“软控制”。其次,技术正价值和负价值的关系。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不同历史阶段技术的正负价值是可以转化的,如避孕在古代是一种技术异化现象,但是到了当代,它已被大多数人接受,是技术正价值的一种体现。因此,法律对技术异化的控制,不是一成不变的,必须要适应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将法律对技术异化的控制变为一种动态的控制。再次,法律自身发展规律和技术自身发展规律的关系。技术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进步,关键是技术主体进行的技术创新,因此,法律对技术异化的控制不能扼杀技术主体自由探索的精神,法律对技术异化的控制要尊重技术自身的发展规律,法律本质上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规范不能逾越自身的边界。
  责任编辑:王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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