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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用药的主体单位,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民众用药安全的警戒工作;作为医院用药管理的最高管理者,医院药事委员会必须对医院的用药安全负责。药物警戒的概念,涉及到药品使用的各个方面,医疗机构有必要实施药物警戒,促进合理安全用药水平。药物警戒是医院药事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之一。药事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例会制度能促进药物警戒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样,药物警戒在在新药引进和药品淘汰中、合理用药、安全性监测等方面对药事管理能起到促进作用,更有利于药事委员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作者对药物警戒工作在医院的开展遇到的困难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