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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全面落实需要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其必要的保证。现阶段,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以公平正义为基石,以民主法制为保障,以和谐文化为支撑,使社会各阶层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激励,相互帮助,形成合力,以实现共同富裕。
【关键词】邓小平 ;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本质 ;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终走向共同富裕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重要内容。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科学的概括,提出共同富裕思想。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削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P373)邓小平在总结社会主义的特点时指出:"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 [1](P265)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1](P364)共同富裕应贯穿社会主义的始终。共同富裕决不是指同等富裕或是同步富裕,而是指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1](P155)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的是,我国已进入矛盾凸显期,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不断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就是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经济、政治和文化基础的过程。[2]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社会的和谐是社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条件。由于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所面临的条件,决定了在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经济基础薄弱,地区条件不平衡的国家,只能走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发展道路。在这样的方针指导下,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在这个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走向共同富裕的制约因素。因此通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缩小各方面的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
(一)民主法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保障。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实行民主与健全法制, 是构建和谐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保障。民主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法制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民主与法制始终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保障。实践证明,民主越发展,越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法制越健全,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有序运行,依照民主法制来治理社会,从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样的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就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政治上的保障。世界各国历史都已证明,没有一种政治手段比民主法制的手段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才能为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理支持,也只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共同富裕,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和法制。邓小平认为, 民主与法制二者不可偏废, "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 还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做到既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 又能保证我们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二)公平正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石。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邓小平始终重视社会公平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 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 我们就失败了; 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 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1](P110)。邓小平在实践中认识到, 剥削和两极分化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大危害, 也是对社会和谐的严重威胁。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 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P373)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维护公平正义有利于消除两极分化,从而达到共同富裕。,同时只有实现了共同富裕,才能有效的实现公平正义。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和谐,也就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
从共同富裕角度看,当前社会不公对社会成员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是贫富差距拉大。共同富裕不是同等程度的富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成员之间有一定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贫富差距必须维持在一个适当的"度"上,要求把收入的差距控制在社会绝大多数成员都能接受和承受的合理范围内。而目前我国收入差距较大,权威机构指出,2007年中国基尼系数已达到0.48 。专家指出,基尼系数0.4是社会失衡临界点,0.6 是社会振荡临界点,而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基尼系数已经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向0.5关口迈进.
由此可见解决公平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的重要性。当前这种主要由社会不公而导致的贫富差距的拉大有悖于鄧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宗旨,不仅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最终阻碍共同富裕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以社会公平为基石、缩小贫富差距为重点以实现共同富裕。
(三)和谐文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所谓和谐文化,是指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思想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可以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不只是经济上的共同富裕,还有精神上的文明和政治上的民主,我们将要实现的共同富裕的社会将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全面发展的和谐的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形成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局面,将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共同富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条件
共同富裕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必须而且必然是建立在共同富裕基础上的。历史无可辩驳地证明,一切建立在利益分裂、两极分化基础上的社会是不可能有和谐的,不和谐恰恰是其社会的常态。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深刻地揭示了和谐与共同富裕的内在关系。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不过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先富带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才是根本的目标。所以邓小平共同富裕的思想本身就蕴涵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而邓小平所倡导的"发展是硬道理","社会主义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都是强调通过经济的发展,达到共同富裕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路径。他指出:"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社会主义的。"[1] ( P224)当然,这里的共同富裕并不是平均主义,而是在公平正义和机会均等的条件下,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各尽所能实现的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和谐的目标,和谐社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运用手段达到一定的目标是一个过程,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共同富裕的标准也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逐步提升的,不同阶段的共同富裕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以一定程度上的共同富裕的发展为前提的,只有当物质上的需要达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才能有政治和文化方面需要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定程度上的共同富裕为和谐社会的实践提供了前提,同样,社会和谐又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并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量的积累,为实现质变,达到共同富裕提供了客观条件。
三、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步伐
构建和谐社会和达到共同富裕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需要。而和谐就是在多元化、复杂化的矛盾中寻求一个兼顾公平与效率,统一生存与发展的解决方案,达到一种动态平衡。从"又快又好"的发展模式向"又好又快"转变,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
首先,我们要坚持协调发展,在不断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实解决"三农"问题;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解决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解决失业所带来的一系列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和谐因素;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提高全民的身体和文化素质,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障;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其次,要坚持公平正义。要调整不同地区、产业和阶层的物质利益关系,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为此,我们在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合法收入和发展活力的同时,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利息、捐款等方式,合理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切实解决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因初次分配带来的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使社会公平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调节贫富之间的差距。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貧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2006年10月《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 ]
作者简介:王新华(1966.12--),女,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教授 ,研究方向:公共关系、政治文化
孙小丽(1984. 2--),女,燕山大学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王明楠
【关键词】邓小平 ;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本质 ;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对于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终走向共同富裕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重要内容。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科学的概括,提出共同富裕思想。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削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P373)邓小平在总结社会主义的特点时指出:"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 [1](P265)共同富裕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 [1](P364)共同富裕应贯穿社会主义的始终。共同富裕决不是指同等富裕或是同步富裕,而是指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邓小平指出:"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 [1](P155)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任务艰巨而繁重。特别要看到的是,我国已进入矛盾凸显期,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不断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就是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经济、政治和文化基础的过程。[2]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社会的和谐是社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条件。由于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所面临的条件,决定了在这样一个幅员辽阔,经济基础薄弱,地区条件不平衡的国家,只能走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发展道路。在这样的方针指导下,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在这个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成为阻碍社会经济发展,走向共同富裕的制约因素。因此通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缩小各方面的差距,缓解社会矛盾,实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是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途径。
(一)民主法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保障。
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实行民主与健全法制, 是构建和谐社会,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保障。民主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法制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民主与法制始终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政治保障。实践证明,民主越发展,越有利于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法制越健全,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有序运行,依照民主法制来治理社会,从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样的社会就有了和谐的基础,就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政治上的保障。世界各国历史都已证明,没有一种政治手段比民主法制的手段更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共同富裕,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才能为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理支持,也只有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共同富裕,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和法制。邓小平认为, 民主与法制二者不可偏废, "在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 还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 做到既能调动人民的积极性, 又能保证我们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
(二)公平正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石。
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的重要标志。邓小平始终重视社会公平问题。他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 不是两极分化。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 我们就失败了; 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 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1](P110)。邓小平在实践中认识到, 剥削和两极分化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大危害, 也是对社会和谐的严重威胁。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 是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消灭剥削, 消除两极分化,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1](P373) 从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维护公平正义有利于消除两极分化,从而达到共同富裕。,同时只有实现了共同富裕,才能有效的实现公平正义。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和谐,也就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同富裕。
从共同富裕角度看,当前社会不公对社会成员造成的最直接的后果是贫富差距拉大。共同富裕不是同等程度的富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成员之间有一定的收入差距是正常的。但贫富差距必须维持在一个适当的"度"上,要求把收入的差距控制在社会绝大多数成员都能接受和承受的合理范围内。而目前我国收入差距较大,权威机构指出,2007年中国基尼系数已达到0.48 。专家指出,基尼系数0.4是社会失衡临界点,0.6 是社会振荡临界点,而中国在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基尼系数已经远远超过国际警戒线,向0.5关口迈进.
由此可见解决公平问题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的重要性。当前这种主要由社会不公而导致的贫富差距的拉大有悖于鄧小平共同富裕思想的宗旨,不仅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最终阻碍共同富裕这一根本目标的实现。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以社会公平为基石、缩小贫富差距为重点以实现共同富裕。
(三)和谐文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所谓和谐文化,是指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思想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可以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广泛的社会思想基础,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邓小平共同富裕思想不只是经济上的共同富裕,还有精神上的文明和政治上的民主,我们将要实现的共同富裕的社会将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全面发展的和谐的社会。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形成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局面,将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共同富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条件
共同富裕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必须而且必然是建立在共同富裕基础上的。历史无可辩驳地证明,一切建立在利益分裂、两极分化基础上的社会是不可能有和谐的,不和谐恰恰是其社会的常态。邓小平强调,社会主义必须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就深刻地揭示了和谐与共同富裕的内在关系。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不过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先富带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才是根本的目标。所以邓小平共同富裕的思想本身就蕴涵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而邓小平所倡导的"发展是硬道理","社会主义必须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都是强调通过经济的发展,达到共同富裕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路径。他指出:"从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这二十年的经验告诉我们: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社会主义的。"[1] ( P224)当然,这里的共同富裕并不是平均主义,而是在公平正义和机会均等的条件下,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各尽所能实现的富裕。
共同富裕是社会和谐的目标,和谐社会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手段,运用手段达到一定的目标是一个过程,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共同富裕的标准也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逐步提升的,不同阶段的共同富裕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和谐社会的建设是以一定程度上的共同富裕的发展为前提的,只有当物质上的需要达到一定程度的满足,才能有政治和文化方面需要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定程度上的共同富裕为和谐社会的实践提供了前提,同样,社会和谐又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共同富裕奠定了基础,并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量的积累,为实现质变,达到共同富裕提供了客观条件。
三、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步伐
构建和谐社会和达到共同富裕都是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客观需要。而和谐就是在多元化、复杂化的矛盾中寻求一个兼顾公平与效率,统一生存与发展的解决方案,达到一种动态平衡。从"又快又好"的发展模式向"又好又快"转变,在以人为本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
首先,我们要坚持协调发展,在不断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实解决"三农"问题;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解决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解决失业所带来的一系列影响社会和谐的不和谐因素;加强医疗卫生服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提高全民的身体和文化素质,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思想保障;加强环境治理保护,使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其次,要坚持公平正义。要调整不同地区、产业和阶层的物质利益关系,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为此,我们在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合法收入和发展活力的同时,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税收、利息、捐款等方式,合理调整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切实解决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因初次分配带来的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使社会公平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第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调节贫富之间的差距。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貧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 ].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2006年10月《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 ]
作者简介:王新华(1966.12--),女,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教授 ,研究方向:公共关系、政治文化
孙小丽(1984. 2--),女,燕山大学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比较思想政治教育
责任编辑:王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