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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城市把保护湖泊生态作为水利工作的重点,将15座直管水库纳入法治管理的范畴,依法保护了宜城市的大中水库不再受到人为污染,宜城市水务局把原来的湖泊管理制度上升到法治层面进行法治化的管理,以过硬、有效的措施积极回应最近几年群众关心的湖泊污染问题。严禁投肥养殖。依法明令禁止各湖泊单位投肥养殖,并狠抓禁令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