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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与传统电影在表现效果和创作过程上都高度相似,经过独创性标准检验的网络游戏整体画面可被定性为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属于游戏开发商,在对涉案网络游戏画面侵权判定中,就其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判定时,可以借鉴"抽象—过滤—比较"的方法将网络游戏画面中的表达提取出来并一一比对,从而做出是否侵权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