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在夜晚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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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座城市白天和夜晚的差别,可能比它和另外一座城市的差别还大。如果把白天的城市想像成一只有壳的爬行类动物,那么夜晚就是它柔软的腹部,它的颜色是粉红的,给人的想像是性感的,因为它爬行的轨迹布满了粘滑的欲望。
  一个还没有家或并不特别恋家的男人,如在下班前仍没有受到某个饭局或娱乐派对邀约,他将会和白天一起成为夜晚的废弃之物。他经过一家家亮得刺眼的酒店往住处赶时,可能就是这样的心情。他会突然意识到白天作为日子的外壳,始终在承受和防御,夜晚才是日子的本体,趋向于享受和放松。城市形形色色的酒楼酒吧放大了这种反差。家里的饭菜也许最适合他的胃,但一般来说,酒店里的混乱或优雅却更适合他的心。当他和一伙男女朋友在玻璃器皿的反光中推杯换盏时,他会觉得自己是在和这座城市乃至整个时代共进晚餐,而如果对面坐着的是一个刚结识不久的年轻小姐,胃里水位过高的酒将使他的错觉漂浮得更远。
  城市人违背营养学常识把晚餐看得比中餐更重要,其实是有道理的。许多时候,晚餐是一道门,是辛苦虚伪的白天的安全出口,也是通往城市核心内涵的进口。
  我20岁时,总觉得酒店和茶楼是个流俗的地方,当我有了资本偶尔也能流俗一下时,我的立场发生了变化。我有点喜欢了在玻璃橱窗后望着街头的灯流等人或发呆的感觉——城市已经用夜色和灯光把俗气打扮成了主流和时尚的样子,或者说,城市在夜晚显现出了物质主义和欲望化的迷人风情。
  传统的酒店、酒吧、茶楼和歌舞厅只是城市的夜晚之旅中的几座外省小城,夜晚的首都是豪气逼人的夜总会。城市在白天的运行是以市政府为中心展开的,夜晚的轴心则是夜总会。
  我还没结婚时,常常为一个问题苦恼:我们城市的美女都住在哪里?她们有没有通讯地址?那时我总是在白天的街头与她们中的个别人惊鸿一瞥地擦肩而过,但我回头一望,她会比我的幻觉消失得还快。我每天都在打算跟她们中的某一位写信。后来我在晚上找到了答案——除了少数当了明星做了成功人士的太太,大多数住在夜总会里,没有通信地址。她们是城市的公共财物,是没办法带回家去的。你可以使用一下,但必须付小费和大费。后来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一座城市里号码最尊贵的小车,夜晚都爱在夜总会门前睡觉而不是回它该去的车库。
  近些年多起来的按摩院和发廊则像夜总会的普及版本。如同许多小酒店打出的广告语——工薪消费,高档享受。它们里面的夜色是普及但并不普通的:中式15元、港式25元、泰式35元、日式60元……这就是和城市的部分肌体亲热一小时的几种价码。这些小店在白天睡眠,所以一点也不惹人注目;但夜晚一到,便睁开了暗含秋波的眼睛。说实话,一般的情况我不怎么喜欢这样的眼神,它太不懂心理学了,赤裸得让人产生堕落到腹部以下的迷乱感。但我发现,许多婚龄较长的人比较喜欢。以前,外地(尤其是地市)的朋友来了,你请他吃饭他就会很满足,现在,最高的接待是请按摩,不请吃饭都行。令我吃惊的是,他们在白天是那么庄重和矜持,城市的夜晚却轻而易举地解除了他们的武装。
  我单身时常一个人在住处附近的河边逛到深夜,这使我有机会看到了夜总会的露天版本,只是暴露欲望的方式更粗俗和更令人吃惊而已。夜晚9、10点,在我们城市的八一桥引桥下和抚河边的绿化林里,常聚着一拨一拨的闲人。他们并不是在健身,也不唱歌唱戏。你骑车从一侧经过,不会有异常感,稍稍逗留一下,就会被一种诡秘的气氛粘住脚后跟。我先是看到几个三四十岁的少妇(穿着郊区风格的衣服,长着郊区风格的脸)在等人似地踱来踱去,然后在看到几个民工模样的人歪头围着她们转悠,如同行星围着太阳做的运动。然后其中的一个走上前去,地下党接头一般,耳语几句后,就双双离开了。通过晚报的社会新闻,我知道他们是去了附近的某个出租屋,女人的报酬据说最低可以谈到5元。这是个让我在夏天的晚上都会感到寒冷的价格。在那些行星当中,有不少是平常受人尊敬的老人。而此刻,他们在城市的夜晚使用5元钱的方式让我惊讶得合不拢嘴。我不是说我对老人的尊敬遭到了挑战,我只是觉得,我的心情很复杂,非常非常复杂。
  在我个人的美学里,我们这座城市夜晚最性感的部分还不是夜总会和它的种种普及版本。它们太粗糙了,容易擦伤我的眼睛。相比之下,我更愿意接近午夜时的八一大桥和寂静的滨江大道。我曾经在一个冬天的晚上在八一大桥上站到凌晨。在22点以前,我看到了一些年轻的恋人,他们凭栏迎着风拥抱,和他们白天在这样的场合做的没多大区别,不过是夜色使他们抱得更紧些,说的话更肉麻些而已。23点以后,桥上已经没什么人了,一辆摩托车驶来,是两个年龄都在30岁以上的男女,他们的形体语言很特殊,用街道妇女干部的话来说,一看就是一对“狗男女”。但他们在午夜的寒风中相拥的样子比所有年轻的恋人都更温馨更令我心动。我心里没有任何道德评判,我想我只是看到了婚姻先天就存在的漏洞,仅此而已;在滨江大道的拐弯处,我也常常看到一些像出了交通事故那样停在黑暗处的小车,但它却不惊动交警,只是在午夜寒风中轻轻地上下颠动。然后我就清楚了,我们的城市确实又发生了一起情感事故。
  酒店、歌舞厅、酒吧、茶楼、夜总会、八一桥……我们城市的夜晚,在这些白天昏昏大睡的名词上一次一次地爬过,沿途发散出湿热的快乐的气息,也会留下诸如梅毒、淋病和嫖娼案等分泌物,疤痕一般凝固在电线杆和都市报的某个角落。我不知有多少人见证了这个过程,我承认我是个向往在午夜出行的男人,结婚前是这样,现在有时也会这样。如果偶尔一两次,我会认为我的生活已经接近了人性,但在城市的夜晚停留得太久了,我就会怀念平常所厌倦的阳光下的大街,因为过度的纵欲会淘空生命的安全感。毕竟,许多东西,我们还是要靠坚硬的壳而不是柔软的腹部去承担。
  有一次我在凌晨4点钟才走上回家的路,虽然家里没人等我,但我的心空虚不安得难受。后来我看到了早晨第一缕阳光,很奇怪有了种第一次看到它的感动和塌实感,我迎着它的光芒走着,忽然有种要流泪的征兆。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了一句庸俗的话:早晨的阳光真好。我想,我说出了城市里许多男人在某个瞬间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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