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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以前,黄金被当作货币使用时,因为它数量稀少,价值昂贵,即使把它分割成极小的碎块,或铸成很小的金币(元宝),还是不能适用于各种细小商品的交换。因此,当时就不得不同时使用白银作为共同的货币,以铜等金属作辅币。这种货币制度称作复本位制。在这一时期的1792—1834年间,美国制定金银的比价为15:1,即十五盎司白银兑换一盎司黄金,而欧洲各国的金银比价则在15至15.5:1。1834年美国把金银比价提高为16.002:1,反而高于当时欧洲各国的金银比价。但到1837年美国这一比价得到欧洲各国共同确认。不过,在十六世纪至十九世纪各国分别实行复本位制时期里,由于官定的金银比价往往跟不上金银市价的变化,或受到其他国家不同的金银比价的影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