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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ongful Birth,系当今医学技术发展所带来之新兴问题,研究该问题有利于明确医患之间之权利义务,解决双方之矛盾。对于该问题,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医疗合同之性质、妇女是否享有堕胎权、如不享有堕胎权则应该如何保障妇女之权益等方面。医疗合同一般应认为系委托合同,但于某些方面并不宜一概适用委托合同之规则。对于美国承认妇女享有堕胎权的做法,我国并不宜效仿,而应将妇女所享有的“得决定是否堕胎的机会”框于隐私权中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