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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全国职教科研会召开之际,本刊记者专访了我国知名职教专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马树超。就职教科研会召开以及我国职教科研现状、未来研究方向等相关问题,马树超研究员谈了自己的观点。
从2005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为职业教育宏观管理和职业院校改革与发展服务”以来,职业教育科研的方向逐渐明确起来。这个时候召开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可以说时机已到。主要从三个方面看:
一是国家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越来越突显出来。我们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讲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但实际上并没有转过来。这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而时机未到,可能是重要的原因。现在,我们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真正到了一个关键时期,经济由大转向强,对职业教育发展有着强烈的需求,这是一种必然的战略选择。
二是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一个历史的关键时期。《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年来,职业教育的改革步入一个加速期,而且职业教育的发展,正在进入一个由规模为重转向质量为核心的重要历史阶段。基于此,不仅《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点落到了提高质量上,最近教育部领导也多次明确要实现这个转型。在强调职业教育以质量为核心的“当头”,对职业教育科研的需求就摆到了一个突出的位置。我们说转型了,提高质量作为大力发展的重点了,标志性指标是什么,需要什么样的转变,这些都需要加强研究。
三是我国职业教育的科研还是非常薄弱的一个环节。如果说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那科研又是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我经常讲一个简单的例子,联邦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目前专职研究人员将近500人,其服务的德国人口大数为8200万,而我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但这一层级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只有三十多人,按照科研人均服务面算,是德国的二百五十分之一,差距实在太大了。
如果要说职业教育科研的功能、任务,那我们更是没法比了。在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是大法,而《联邦职业教育法》有一章专门规定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明确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所长由德国总统任命,这足以看出德国对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视。中德政府在1990年前后开展职业教育合作项目时,认为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必须加快建立职业教育研究机构,上海职业教育研究所因此成为我国第一个政府部门举办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并很快又建立了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和劳动部副部长兼任所长,具有协调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功能,仔细想一下,内涵非常丰富。
那么,职业教育科研应该研究什么?我想借用德国职业教育科研的“五路大军”来诠释这一点。
第一路大军是联邦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它的功能和任务是由《联邦职业教育法》明确,一是研究并发布德国职业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包括提供年度各联邦州职业教育培训岗位的供给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职业教育机构开展教学与培训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二是对于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的评价,就职业教育问题向联邦政府提供咨询意见;三是根据经已获批准的研究计划开展职业教育研究,并通过研究促进职业教育水平;四是编制(修改、调整)并公布被认可的职业教育专业培训条例,作为职业学校和企业培训中心开展专业教学培训活动的重要标准。联邦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大多要参与职业教育的典型试验,这是该所接受政府委托,组织相关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机构、有关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对职业教育的新问题、新方法进行的专题研究,通过典型试验研究,总结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培训条例,优化教学技术和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
此外,还有第二路大军联邦德国劳动总署的研究所,相当于我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研究机构。该研究所主要开展各联邦州经济产业发展对各种职业就业者供需的预测研究,分析各地就业供需情况。1999年我在德国考察的时候,德国16个联邦州共有七十多个职业教育培训指导中心,这些中心具有培训岗位信息方面翔实的数据资料,可供青年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查询。比如管道工职业岗位,你只要按照信息索引点进去,就可以查询到目前管道工的工作状态、需要学什么技能、收入是多少等详细信息,而且这些信息都是动态的。第三路大军是普通大学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在德国,一般的工科类大学都会开展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研究,例如德国的柏林工业大学职业教育研究所,就专门有人对机械制造类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教学进行研究。我以为,“德国制造”的品牌,是由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培育、共同呵护的结果。大学不仅要推动学科发展和文化传承,也要研究相应专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依靠狭义的职业学校教育系统,很难真正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贡献,尤其是要重视工科类高等学校参与职业教育研究的作用。第四路大军是各联邦州教育行政部门都有类似于我们教研室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既可以配合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开展职业教育改革的典型试验,也具有独立研究职业学校教学手段、模式和方法的功能;第五路大军是有关产业经济研究院所的人力资源研究部,将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源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了产业经济的发展内涵。
职业教育研究的典型试验也需要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培训中心“师傅”的合作。在“五路大军”职业教育研究基础之上,更多的专业教师就按照规定开展教学了。这一点不同于我们目前的状况。我们上海市教科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在实施中德政府合作项目的10年期间,有3个德国专家和若干短期顾问在我们所上班,指导在上海等地开展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典型试验,我们职业学校的老师时常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德国专家会觉得很奇怪。因为在德国,老师一般不会问为什么。这是因为德国职业教育由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说得比较清楚,老师照章行事就能保证教学质量。当出现问题,就会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开展相关研究,并更新教学方案。
从以上“五路大军”的职责中,我们可以看出德国职业教育研究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我们强调要加强职业教育研究,德国的职业教育研究体系建设、研究的方向、研究机构的功能、作用和职责,尤其是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试验等,都值得我们借鉴。职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是什么?当前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建立一支过硬的科研队伍。比如说,我们利用5年的时间,至少把类似于德国的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真正搭建起来,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研究人员,而且要和制定职业资格标准的研究部门联合起来,我们不能将职教研究中的政策设计和标准制定割裂开来。
借鉴德国经验,具体来说,职业教育应加强两个“导向”的研究。一个是决策导向的职业教育研究,加强实证科学研究。德国投入大量的研究经费,就是让相关研究机构为政府提供职业教育的政策咨询研究,来确定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以及采取什么政策。德国是一个相对“刻板”的规范的市场经济国家,他们的职教政策调整所依据的就是决策咨询导向的职业教育研究成果。另一个就是与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编制导向的行动研究,说到底就是职业资格岗位标准的动态研究,要在现有职业资格标准基础上,重视变化,注重研究成果的有效性。
以上两大类的研究是职教科研的重点,离开了这两点,职教科研将偏离正确方向。而要做到这两点,需要政府重视职业教育研究工作的规划编制。其中,很关键的就是进行相关立法。就像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都是《联邦职业教育法》进行赋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专辟一章规定联邦职教所应该完成什么任务。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显得比较滞后,缺少相应的国家层面的规定。
所以,当务之急,我国抓紧编制职业教育研究工作的发展规划,可能比前面两个“导向”还要重要。就像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那样,我们需要对未来5年、或者10年的职业教育科研工作进行设计,来明确未来5年、10年中国职教科研应该重视哪些方面的工作,应该做哪些事情。《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已经明确,不能再争论了,现在到了一个从寻找正确方向转向寻找正确方法的历史新阶段。这就更需要像德国这样,重视典型试验研究,重视试验成果及其经验的推广。这一点,我们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推广,已经有了很好的尝试,具有德国职业教育典型试验的特征。例如,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坚持从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出发,首先由申请项目的院校按照文件要求提出示范建设方案,提出为什么要建(现实与理论依据),建成什么样(建设目标),怎样建设(建设任务、内容与保障条件),然后由专家和院校一起对建设方案共同进行严格的论证分析,并通过反复的立项审查后,组织项目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推进办公室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对项目建设目标和措施进行修正,然后再组织专家和院校共同开展最终评价项目和验收,将验收成果公示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政策事关育人成效,就像医生做手术,是不能出错的。比如,研究与编制发布职业教育专业标准、编制发布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出台,都需要先期开展典型试验,不能总是“摸着石头过河”,而要加强典型试验,提出职业教育创新路径、对策意见和行动建议,效果就能够有保证。
从2005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为职业教育宏观管理和职业院校改革与发展服务”以来,职业教育科研的方向逐渐明确起来。这个时候召开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会议,可以说时机已到。主要从三个方面看:
一是国家进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越来越突显出来。我们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讲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但实际上并没有转过来。这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而时机未到,可能是重要的原因。现在,我们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真正到了一个关键时期,经济由大转向强,对职业教育发展有着强烈的需求,这是一种必然的战略选择。
二是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一个历史的关键时期。《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一年来,职业教育的改革步入一个加速期,而且职业教育的发展,正在进入一个由规模为重转向质量为核心的重要历史阶段。基于此,不仅《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重点落到了提高质量上,最近教育部领导也多次明确要实现这个转型。在强调职业教育以质量为核心的“当头”,对职业教育科研的需求就摆到了一个突出的位置。我们说转型了,提高质量作为大力发展的重点了,标志性指标是什么,需要什么样的转变,这些都需要加强研究。
三是我国职业教育的科研还是非常薄弱的一个环节。如果说职业教育是整个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那科研又是职业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我经常讲一个简单的例子,联邦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目前专职研究人员将近500人,其服务的德国人口大数为8200万,而我国是13亿人口的大国,但这一层级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只有三十多人,按照科研人均服务面算,是德国的二百五十分之一,差距实在太大了。
如果要说职业教育科研的功能、任务,那我们更是没法比了。在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是大法,而《联邦职业教育法》有一章专门规定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明确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的所长由德国总统任命,这足以看出德国对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视。中德政府在1990年前后开展职业教育合作项目时,认为中国职业教育发展必须加快建立职业教育研究机构,上海职业教育研究所因此成为我国第一个政府部门举办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并很快又建立了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时任教育部副部长和劳动部副部长兼任所长,具有协调全国职业教育科研工作的功能,仔细想一下,内涵非常丰富。
那么,职业教育科研应该研究什么?我想借用德国职业教育科研的“五路大军”来诠释这一点。
第一路大军是联邦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它的功能和任务是由《联邦职业教育法》明确,一是研究并发布德国职业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包括提供年度各联邦州职业教育培训岗位的供给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职业教育机构开展教学与培训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二是对于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职业教育发展政策的评价,就职业教育问题向联邦政府提供咨询意见;三是根据经已获批准的研究计划开展职业教育研究,并通过研究促进职业教育水平;四是编制(修改、调整)并公布被认可的职业教育专业培训条例,作为职业学校和企业培训中心开展专业教学培训活动的重要标准。联邦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大多要参与职业教育的典型试验,这是该所接受政府委托,组织相关高等学校、职业教育机构、有关科研机构共同参与,对职业教育的新问题、新方法进行的专题研究,通过典型试验研究,总结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培训条例,优化教学技术和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
此外,还有第二路大军联邦德国劳动总署的研究所,相当于我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的研究机构。该研究所主要开展各联邦州经济产业发展对各种职业就业者供需的预测研究,分析各地就业供需情况。1999年我在德国考察的时候,德国16个联邦州共有七十多个职业教育培训指导中心,这些中心具有培训岗位信息方面翔实的数据资料,可供青年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查询。比如管道工职业岗位,你只要按照信息索引点进去,就可以查询到目前管道工的工作状态、需要学什么技能、收入是多少等详细信息,而且这些信息都是动态的。第三路大军是普通大学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在德国,一般的工科类大学都会开展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研究,例如德国的柏林工业大学职业教育研究所,就专门有人对机械制造类相关专业的职业教育教学进行研究。我以为,“德国制造”的品牌,是由方方面面力量共同参与、共同培育、共同呵护的结果。大学不仅要推动学科发展和文化传承,也要研究相应专业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依靠狭义的职业学校教育系统,很难真正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职业教育研究机构的贡献,尤其是要重视工科类高等学校参与职业教育研究的作用。第四路大军是各联邦州教育行政部门都有类似于我们教研室的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既可以配合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开展职业教育改革的典型试验,也具有独立研究职业学校教学手段、模式和方法的功能;第五路大军是有关产业经济研究院所的人力资源研究部,将职业教育作为人力资源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了产业经济的发展内涵。
职业教育研究的典型试验也需要职业学校教师和企业培训中心“师傅”的合作。在“五路大军”职业教育研究基础之上,更多的专业教师就按照规定开展教学了。这一点不同于我们目前的状况。我们上海市教科院职业教育研究所在实施中德政府合作项目的10年期间,有3个德国专家和若干短期顾问在我们所上班,指导在上海等地开展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典型试验,我们职业学校的老师时常问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德国专家会觉得很奇怪。因为在德国,老师一般不会问为什么。这是因为德国职业教育由相对成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说得比较清楚,老师照章行事就能保证教学质量。当出现问题,就会有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开展相关研究,并更新教学方案。
从以上“五路大军”的职责中,我们可以看出德国职业教育研究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了主导作用。我们强调要加强职业教育研究,德国的职业教育研究体系建设、研究的方向、研究机构的功能、作用和职责,尤其是开展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试验等,都值得我们借鉴。职业教育科研工作重点是什么?当前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建立一支过硬的科研队伍。比如说,我们利用5年的时间,至少把类似于德国的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真正搭建起来,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研究人员,而且要和制定职业资格标准的研究部门联合起来,我们不能将职教研究中的政策设计和标准制定割裂开来。
借鉴德国经验,具体来说,职业教育应加强两个“导向”的研究。一个是决策导向的职业教育研究,加强实证科学研究。德国投入大量的研究经费,就是让相关研究机构为政府提供职业教育的政策咨询研究,来确定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以及采取什么政策。德国是一个相对“刻板”的规范的市场经济国家,他们的职教政策调整所依据的就是决策咨询导向的职业教育研究成果。另一个就是与行业相关的职业资格编制导向的行动研究,说到底就是职业资格岗位标准的动态研究,要在现有职业资格标准基础上,重视变化,注重研究成果的有效性。
以上两大类的研究是职教科研的重点,离开了这两点,职教科研将偏离正确方向。而要做到这两点,需要政府重视职业教育研究工作的规划编制。其中,很关键的就是进行相关立法。就像德国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都是《联邦职业教育法》进行赋权的,《联邦职业教育法》专辟一章规定联邦职教所应该完成什么任务。在这一点上,我们还显得比较滞后,缺少相应的国家层面的规定。
所以,当务之急,我国抓紧编制职业教育研究工作的发展规划,可能比前面两个“导向”还要重要。就像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那样,我们需要对未来5年、或者10年的职业教育科研工作进行设计,来明确未来5年、10年中国职教科研应该重视哪些方面的工作,应该做哪些事情。《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已经明确,不能再争论了,现在到了一个从寻找正确方向转向寻找正确方法的历史新阶段。这就更需要像德国这样,重视典型试验研究,重视试验成果及其经验的推广。这一点,我们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推广,已经有了很好的尝试,具有德国职业教育典型试验的特征。例如,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坚持从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出发,首先由申请项目的院校按照文件要求提出示范建设方案,提出为什么要建(现实与理论依据),建成什么样(建设目标),怎样建设(建设任务、内容与保障条件),然后由专家和院校一起对建设方案共同进行严格的论证分析,并通过反复的立项审查后,组织项目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项目推进办公室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对项目建设目标和措施进行修正,然后再组织专家和院校共同开展最终评价项目和验收,将验收成果公示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政策事关育人成效,就像医生做手术,是不能出错的。比如,研究与编制发布职业教育专业标准、编制发布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等相关文件出台,都需要先期开展典型试验,不能总是“摸着石头过河”,而要加强典型试验,提出职业教育创新路径、对策意见和行动建议,效果就能够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