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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对外发布,中央财政已安排50亿元资金,用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京津冀蒙晋鲁六个省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重点向治理任务重的河北省倾斜。财政部表示,该项资金将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上述地区预期污染物减排量、污染治理投入、PM2.5浓度下降比例三项因素分西己。本年度结束后,中央财政将对上述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成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再进行奖励资金清算,突出绩效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