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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等问题一直是国家有关部门重点关注的问题。日前,信息产业部发布文件(信部信[2002]570号),全文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理暂行规定》。这一规定自2002年12月15日起实施。据悉,今后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将在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可以预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必将为推进车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工作监量市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作出突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