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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中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和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雄安新区。在法治的框架下建设雄安新区,做到定位明确、有法可依。雄安新区法律法规建设应遵循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全国性与地方性相结合、体现新区性质和特色的原则;应赋予雄安新区地方立法权,制定明确雄安新区的法律定位、建设目标和任务等法律法规,制定《雄安新区管理条例》《白洋淀湿地保护条例》和其他服务雄安新区建设、反映雄安新区特色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