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海南省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口城投公司”)原董事长梅一鸣,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一众老板承揽工程,非法收受贿款2684万元。此案调查终结后,移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2月25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以受贿罪判处梅一鸣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
帮老板揽工程 巨额贿款进囊中
出生于湖北省黄梅县的梅一鸣,大学毕业后先到深圳发展,后到海南三亚市从事城建工作。由于他能力强,又有一定的人脉,所以工作上很快大见成效。2016年5月,梅一鸣被三亚市人民政府任命为三亚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从此,他走上了一条洒满阳光的坦途。
客观地说,梅一鸣任职初期对工作还算兢兢业业,其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组织能力和判断能力,都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干部、员工的信赖。然而,初次担任重要单位的“一把手”,成了他职业生涯的转折点,也成了他实施权钱交易、踏上腐败之路的起点。
任职几个月后,梅一鸣变得飘飘然起来。长期埋藏在他心底的敛财欲望开始像火山般喷涌出来,他也就此将党纪国法统统抛诸脑后。
梅一鸣要在海口买房,他的妻子要买豪车,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钱”字。他认为,只要有了钱,便会“无位而君,无势而热”。他经常在心里念叨这句话。还有“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样的“人生真谛”,也成了他设法敛财的“理论依据”。正当梅一鸣为了能够尽快搞到钱而绞尽脑汁,整日闷闷不乐时,一个发财的机会送上了门。
2016年下半年,三亚月川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全面启动。用梅一鸣自己的话说,当时无论是干部还是工程公司老板,托人找他说情想承揽工程的都数不胜数。
經过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严格的招投标等程序,某建筑单位中标。几天后,三亚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曾老板经人介绍结识了梅一鸣,两人短时间内频繁来往,关系很快拉近。一天在酒桌上,曾老板开门见山,恳求梅一鸣分包给他一些项目工程。
梅一鸣说:“有不少人托关系找我揽工程,可是有建筑单位已经中标了这个项目。假如给你们公司分包一些工程,你会怎样做?”“梅总,你就放心吧,我们公司经验丰富,设备齐全,技术力量强。再说我这个人能做事、会做人,建筑工程领域的潜规则你我都心知肚明,绝不会让梅总失望!”曾老板一番表态,给梅一鸣吃下了定心丸。
之后,梅一鸣将某建筑单位中标项目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了曾老板的公司来做。2018年春节前,曾老板分包的工程即将完工。他得知梅一鸣想在海口买房的消息,没有忘记兑现所谓“潜规则”的承诺。几天后,曾老板约梅一鸣在三亚一家茶室见面。他毫无顾忌地说:“我准备给梅总兑现好处费。您看转账还是拿现金?在哪里‘交货’合适?”两人窃窃私语了一番,便匆匆分开。
按照梅一鸣的意思,曾老板提取了500万元现金,装入10个白色泡沫箱。他随即安排其司机唐某将这10个泡沫箱送到深圳市罗湖区百仕达花园小区梅一鸣的家中。
案发后,梅一鸣的妻子吴某证实,2018年3月,她丈夫在家中交给她10个白色泡沫箱,并对她说里面装有500万元现金,让她拿去还房贷,剩余的由她保管。她收下这笔钱后,还房贷用了219万元,剩余的钱一直由她保管并使用。
梅一鸣案发后,曾老板说出了心里话:为了感谢梅一鸣的帮助,也为了能够继续得到他的关照,让自己多承揽一些工程项目,他才决定贿送梅一鸣500万元。
收下这笔巨额好处费后,梅一鸣意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含金量是如此之高,这让他原本就有的侥幸心理更加占据了上风。他越来越觉得,“这不算什么,是他们按惯例应给的好处费。再说,这事只有天知地知”。梅一鸣如此自我安慰了一番,很快便若无其事了。
过了些时日,梅一鸣又想起曾老板,认为此人并非等闲之辈,在社会上颇有神通,与这样的人交往靠得住。接下来,曾老板又找梅一鸣给他介绍了一些工程。
尝甜头不收手 贿款进账心难安
人若开启了贪婪的闸门,就会迈向罪恶的深渊。
案卷记载:2016年12月,三亚市金鸡岭危旧房改造项目通过审批,即将启动。嗅觉灵敏的某工程公司经理陈某迅速找到梅一鸣,请求承揽该危旧房改造项目,并参加工程投标。
梅一鸣直言不讳地对陈某说:“我可以帮你承揽工程。”陈某闻听大喜,当场表态:“事成之后,定会重谢!”梅一鸣说:“做人只要明事理,什么事都好说。”一番对话,他们彼此心领神会。
经过几次商谈,梅一鸣觉得陈某很有诚意,于是同意将这个项目交给陈某的公司来做。为确保陈某的公司中标,梅一鸣向负责招标的有关人员打招呼,要求金鸡岭危旧房改造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关照陈某的公司,力求使其中标。
在梅一鸣的全力帮助下,陈某的公司顺利中标了上述项目,并很快进场组织施工。令陈某窃喜的是,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拨款、工程验收、款项结算等均是“一路绿灯”。陈某心中明白,“之所以如此顺利,都是梅总关照的结果”。
2017年3月,陈某邀请梅一鸣在一家茶楼喝茶,商议给付好处费的事。几天后,陈某根据梅一鸣的要求,让公司财务人员通过两个账户,先后4次合计转账给梅一鸣的理财人孙平2184万元。
梅一鸣自从收下这笔巨额好处费后,心里总是不踏实。他反复思忖,最终意识到,不应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收受这笔好处费。为防不测,梅一鸣让他的理财人孙平将2000万元原路转回陈某账户,并由陈某代为保管。余下的184万元取出现金后,交给梅一鸣的妻子吴某。 “这笔贿款主要是用于还贷,另外花了约80万元购买了一辆宝马汽车,还投资了一些股票。”面对辦案人员的调查,吴某交代。
2018年2月,梅一鸣被海口市委任命为海口城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梅一鸣多次接受陈某的请托,利用职权先后为陈某承揽了北师大海口附中和海口培训基地、海口市档案馆新馆等多个工程项目。
就在这个平步青云的城投公司董事长期待好处费再次进账之际,他哪里晓得,他频繁以权敛财、大肆受贿的恶行,早已进入有关部门人员的视线。
在调查人员找梅一鸣谈话了解情况时,他还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收好处费的事不会被查实,送钱的老板及为自己办事的人都是靠得住、信得过、跟随自己多年的“有情有义”之人。于是,他避重就轻,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办案人员不急不躁,以成竹在胸之势,从心理上动摇梅一鸣固守的防线。
2019年11月13日,海南省文昌市监察委决定对梅一鸣立案调查,并将其带走执行留置。在留置场所,办案人员循循善诱,以案释法,旁敲侧击,对梅一鸣反复进行教育,并且指出其涉嫌受贿的一些情况。此时,梅一鸣的心理防线开始崩溃,坐立不安。难道监察机关真的掌握了自己收受好处费的事?他终于下定决心:“我说……”
认罪认罚悔罪 全额退赃获轻判
梅一鸣不但交代了监察机关已经掌握的事实,还交代了监察机关没有掌握的其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陈某、曾老板承揽多项工程项目,并收受两人贿款的问题。
梅一鸣把自己每次收受贿赂、借权敛财的行为都记在了心上。他一口气交代了收受巨额钱款的所有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包括收受曾老板500万元,收受陈某2184万元,总共2684万元。
梅一鸣对其犯罪行为给国家、社会造成的危害表示悔罪,并说服他的家人积极退赃。至案件调查终结前,为梅一鸣保管贿款的陈某向监察委退回贿款2000万元;梅一鸣的家属向办案机关退回梅一鸣受贿款684万元。据此,监察机关很快将案件移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并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阶段,梅一鸣对自己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梅一鸣痛苦地回忆说:“当我被带进留置室的那一刻,我的心慌了,精神濒临崩溃,悲痛欲绝。我深知自己的人生不是‘归零’,而是成了‘负数’。在这残酷的现实面前,我几乎不知所措……回想自己掌权时,一方面,在大会小会上大讲廉洁自律;另一方面,自己却利用手中的权力肆无忌惮、心安理得地收受他人的钱财。我认为,只要自己帮了他人的忙,收好处费是理所当然的。基于这样的错误认识,我在不经意间落入了受贿犯罪的深渊。”
法院经审理,于2021年2月25日以被告人梅一鸣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一审宣判后,梅一鸣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姚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