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使监察工作健康、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必须有一个完备的行政监察法律体系作为保障。文章首先追溯了我国行政监察立法的沿革情况,对行政监察法律关系这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行政监察法“自立门户”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进而勾划出我国行政监察法的理论框架,对完善我国行政监察法律体系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