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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2002年8月,宾阳县芦圩、黎塘两镇试点推行了“建立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镇村两级会计核算”的财务管理改革,具体操作办法是本着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会计法律责任主体、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原则,取消乡镇本级2002年机构改革后保留和新设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即乡镇党政办公室、国土资源管理所、教育站及所属各村中小学校等和村委会原来在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账户与会计、出纳岗位,由财政所下设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开设账户,集中管理各单位的全部资金收支和所有会计核算业务,并于每月将核算结果向单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