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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6月14日 中国·上海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上海五国”会晤机制(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
6月15日 中国·上海
六国元首举行首次会晤,即上海合作组织的6个成员国,并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告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宣布成立、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
9月14日 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举行首次会晤,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
2002年
6月7日 俄罗斯·圣彼得堡
在上合第二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三个重要文件,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为上合组织的机制化和法律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2003年
5月29日 俄罗斯·莫斯科
在上合第三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在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上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
8月6 ~ 12日
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五国举行上合组织框架内的首次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2004年
1月15日 中国·北京
作为上合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北京正式成立。
6月17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在第四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启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签署批准了《塔什干宣言》、反毒合作协议等多份重要文件。会上,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国地位。
9月23日 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
六国总理批准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涉及11个领域的127个项目,表明上合组织已进入以安全和经贸为重点的务实合作时期。
12月
上合组织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
2005年
4月12日 中国·北京
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与上合组织秘书处签署谅解备忘录,独联体成为第一个与上合组织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来确立合作关系的国际组织。
4月21日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上合组织秘书处与东盟秘书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7月5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在第五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国地位。
11月4日 中国·北京
上合组织与阿富汗签署关于建立联络小组的协定书。
2006年
5月22日 俄罗斯·莫斯科
上合组织论坛成立。
6月15日 中国·上海
在第六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合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
2007年
8月16日 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
在第七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2008年
8月28日 塔吉克斯坦·杜尚别
在第八次峰会上,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等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加强与有关国家合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
2009年
6月15 ~ 16日 俄罗斯·叶卡捷琳堡
在第九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叶卡捷琳堡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等重要文件,巩固了成员国反恐合作的法律基础。会议给予斯里兰卡和白俄罗斯对话伙伴地位,正式启动对话伙伴机制。
2010年
4月5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联合国秘书处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合作联合声明》,将与联合国机构在维护安全、发展经济、推动社会和人文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
6月11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在第十次峰会上,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等重要文件,标志着组织机制建设全面走向成熟。
2011年
6月15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在第十一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对上合组织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做出战略规划。
2012年
6月6 ~ 7日 中国·北京
在第十二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等10个文件。会议同意接收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2013年
9月13日 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
在第十三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会议批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
2014年
9月11 ~ 12日 塔吉克斯坦·杜尚别
在第十四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宣布继续制订《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并正式开启扩员大门,批准了包括扩员法律文件在内的一系列文件。同时,各方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
2015年
7月9 ~ 10日 俄罗斯·乌法
在第十五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并发表《乌法宣言》,批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签署了包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峰会还通过了启动印度、巴基斯坦加入程序决议,接纳白俄罗斯为该组织观察员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为对话伙伴国。
2016年
6月23 ~ 24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在第十六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16—2020年落实行动计划》。
2017年
6月8 ~ 9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在第十七次峰会上,正式接纳印度、巴基斯坦为成员国,实现上合组织2001年成立以来的首次扩容。各成员国元首发表了《阿斯塔纳宣言》,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
2018年
6月 中国·青岛
第十八次峰会亮点
“上海精神”的再弘扬
上合组织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是成员国始终坚定遵循“上海精神”。青岛峰會将重温“上海精神”,增进成员国团结互信,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
互利合作的再出发
此次峰会上,成员国领导人将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对本组织未来发展做出重要规划。峰会将批准《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未来5年实施纲要,签署或批准一系列涉及安全、经贸、人文领域的决议和合作文件,这些将对成员国深化各领域合作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上合组织的新起点
今年6月,上合组织8个成员国、4个观察员国、主席国客人的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负责人将齐聚一堂,共商发展大计,共襄合作盛举。青岛峰会必将进一步提升上合组织的国际影响力,成为上合组织发展的一个新起点。成员国将高举“上海精神”旗帜,共同开启上合组织继续向前发展的新征程。
(本组文章摘自《中国报道》2018年第5期)
6月14日 中国·上海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上海五国”会晤机制(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
6月15日 中国·上海
六国元首举行首次会晤,即上海合作组织的6个成员国,并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宣告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宣布成立、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
9月14日 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举行首次会晤,宣布正式建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
2002年
6月7日 俄罗斯·圣彼得堡
在上合第二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三个重要文件,标志着该组织从国际法意义上得以真正建立,为上合组织的机制化和法律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2003年
5月29日 俄罗斯·莫斯科
在上合第三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在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上达成广泛共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
8月6 ~ 12日
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五国举行上合组织框架内的首次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2004年
1月15日 中国·北京
作为上合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在北京正式成立。
6月17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在第四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启动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签署批准了《塔什干宣言》、反毒合作协议等多份重要文件。会上,蒙古国获得观察员国地位。
9月23日 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
六国总理批准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涉及11个领域的127个项目,表明上合组织已进入以安全和经贸为重点的务实合作时期。
12月
上合组织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
2005年
4月12日 中国·北京
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与上合组织秘书处签署谅解备忘录,独联体成为第一个与上合组织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来确立合作关系的国际组织。
4月21日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
上合组织秘书处与东盟秘书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7月5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在第五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国地位。
11月4日 中国·北京
上合组织与阿富汗签署关于建立联络小组的协定书。
2006年
5月22日 俄罗斯·莫斯科
上合组织论坛成立。
6月15日 中国·上海
在第六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合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
2007年
8月16日 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
在第七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
2008年
8月28日 塔吉克斯坦·杜尚别
在第八次峰会上,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对话伙伴条例》等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加强与有关国家合作制定了规范性文件。
2009年
6月15 ~ 16日 俄罗斯·叶卡捷琳堡
在第九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叶卡捷琳堡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等重要文件,巩固了成员国反恐合作的法律基础。会议给予斯里兰卡和白俄罗斯对话伙伴地位,正式启动对话伙伴机制。
2010年
4月5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联合国秘书处与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合作联合声明》,将与联合国机构在维护安全、发展经济、推动社会和人文发展等方面加强合作。
6月11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在第十次峰会上,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接收新成员条例》和《上海合作组织程序规则》等重要文件,标志着组织机制建设全面走向成熟。
2011年
6月15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在第十一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十周年阿斯塔纳宣言》,对上合组织未来10年的发展方向做出战略规划。
2012年
6月6 ~ 7日 中国·北京
在第十二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等10个文件。会议同意接收阿富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土耳其为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国。
2013年
9月13日 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
在第十三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比什凯克宣言》。会议批准《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
2014年
9月11 ~ 12日 塔吉克斯坦·杜尚别
在第十四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宣布继续制订《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并正式开启扩员大门,批准了包括扩员法律文件在内的一系列文件。同时,各方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协定》。
2015年
7月9 ~ 10日 俄罗斯·乌法
在第十五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签署并发表《乌法宣言》,批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签署了包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边防合作协定》等在内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峰会还通过了启动印度、巴基斯坦加入程序决议,接纳白俄罗斯为该组织观察员国,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柬埔寨、尼泊尔为对话伙伴国。
2016年
6月23 ~ 24日 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
在第十六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至2025年发展战略〉2016—2020年落实行动计划》。
2017年
6月8 ~ 9日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
在第十七次峰会上,正式接纳印度、巴基斯坦为成员国,实现上合组织2001年成立以来的首次扩容。各成员国元首发表了《阿斯塔纳宣言》,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
2018年
6月 中国·青岛
第十八次峰会亮点
“上海精神”的再弘扬
上合组织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是成员国始终坚定遵循“上海精神”。青岛峰會将重温“上海精神”,增进成员国团结互信,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携手构建更加紧密的命运共同体。
互利合作的再出发
此次峰会上,成员国领导人将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对本组织未来发展做出重要规划。峰会将批准《上合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未来5年实施纲要,签署或批准一系列涉及安全、经贸、人文领域的决议和合作文件,这些将对成员国深化各领域合作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上合组织的新起点
今年6月,上合组织8个成员国、4个观察员国、主席国客人的元首或政府首脑,以及相关国际组织的负责人将齐聚一堂,共商发展大计,共襄合作盛举。青岛峰会必将进一步提升上合组织的国际影响力,成为上合组织发展的一个新起点。成员国将高举“上海精神”旗帜,共同开启上合组织继续向前发展的新征程。
(本组文章摘自《中国报道》2018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