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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立法需民意。酒驾是汽车社会的公害,酿成的悲剧数不胜数,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惩治醉驾,民有所呼,法必有应。“醉驾入刑”法律的制定有充分的民意基础,也必然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支持。二是执法需严格。十年来,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指导下,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的常态化严管严查,无论普通百姓还是知名人士,无论职务高低,谁犯法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皆無法外豁免,以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尊严,以强大的法律震慑力形成了全社会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氛围。三是普法需共治。“醉驾入刑”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离不开全社会齐抓共管。除了公检法通力合作,还有科研机构、社会团体、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等机构的共同关心和积极参与。一直以来,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交管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此次隆重举行的倡建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启动仪式,就是要拓宽警、企、媒携手治理酒驾之路,进一步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加强媒体舆论声音,增强群众自觉守法、抵制酒驾醉驾的意识。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里。我国酒文化历史悠久,惩治醉驾需要齐抓共管,更需要久久为功,不能有丝毫懈怠。通过本次活动,我们希望同各方一道,持续完善合作理念、明确合作重点、强化合作机制,推动“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运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不断深化酒驾醉驾治理成效,进一步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的向往。
“抵制酒驾,珍爱生命”
著名演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公益代表张国强在醉驾入刑十周年纪念暨倡建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启动仪式上发布倡议书,以下为倡议书节选: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守法的驾驶人。手握方向盘,就有一份义务。要守住法律底线,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侥幸心理,守法文明出行。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真诚的劝导员。亲友团圆相聚,就有一份责任。要守望相助,理性饮酒,为家人,为同事,为朋友,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坚决劝止酒驾醉驾,不要因漠视造成终身遗憾,不要因纵容付出惨痛代价。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积极的建设者。良法厉行,久久为功。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既是受益人,也是建设者。尊法守法,酒后禁驾,每一家机构、每一个团体,都是建设零酒驾社会的一分子,都可以贡献一份公益的力量。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刻在公民的心里。我国酒文化历史悠久,惩治醉驾需要齐抓共管,更需要久久为功,不能有丝毫懈怠。通过本次活动,我们希望同各方一道,持续完善合作理念、明确合作重点、强化合作机制,推动“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运行,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进来,不断深化酒驾醉驾治理成效,进一步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交通出行的向往。
“抵制酒驾,珍爱生命”
著名演员、交通安全宣传员公益代表张国强在醉驾入刑十周年纪念暨倡建酒驾醉驾治理社会共同体启动仪式上发布倡议书,以下为倡议书节选: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守法的驾驶人。手握方向盘,就有一份义务。要守住法律底线,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侥幸心理,守法文明出行。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真诚的劝导员。亲友团圆相聚,就有一份责任。要守望相助,理性饮酒,为家人,为同事,为朋友,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坚决劝止酒驾醉驾,不要因漠视造成终身遗憾,不要因纵容付出惨痛代价。
我们抵制酒驾,做一位积极的建设者。良法厉行,久久为功。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我们既是受益人,也是建设者。尊法守法,酒后禁驾,每一家机构、每一个团体,都是建设零酒驾社会的一分子,都可以贡献一份公益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