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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中部地区农民收入来源结构发生了三个明显变化:一是家庭经营收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二是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持续提高,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三是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保持稳定。归结到一点就是,家庭经营收入对农民增收贡献弱化,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主要支撑。这标志着农民通过务工经商分享的宏观经济成果,开始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解决农民收入问题,也随之进入一个必须注重激发农民自主创业增收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