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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是我国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肩负着为国家尤其是民族地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任。其中,地方民族院校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为民族地方培养人才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目前地方民族院校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方面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在培养目标上定位不准,重学术教育轻职业教育;二是在培养模式上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三是在实践教学上缺乏系统设计和考评机制等。为此,应当根据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内涵的精神,进行全方位改革和创新:明确培养民族地区法律人才的目标定位;构建全新的一体化实践育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