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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女性在当今的社会上也是劳动人群中的主力军,所付出的勞动不比男性少,可是由于其特殊的生理特点,女性要在工作之余承受家庭劳动和看管孩子的压力,尤其是在计划生育政策逐步放开的背景下,女性需要回归家庭的时间变得更长,其母亲这一家庭角色更加强化,如果女性选择回归家庭,那么会在择业就业方面遇到更大的困难。就业方面的性别歧视由来已久,尽管国家倡导性别平等,但是女性相比较而言仍旧是弱势群体。在社会保障的需求方面,女性也更加依赖社会保障,老年女性相对于男性也是依赖度更高。因此,在生育政策逐步放开的背景下,女性的社会保障需求更值得引起重视,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应该就女性的社会保障需求做出改变。
关键词: 生育政策放开;女性社会保障需求;女性就业性别歧视
【中图分类号】 C924.2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05-0317-01
女性在就业的时候会被更多的考虑到家庭问题,招聘公司也会让女性在家庭和工作中做出选择。现代女性的文化程度越来越与男性持平,理应接受与男性相等的待遇,但是长期以来女性都被认为是负责家庭,男性被认为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女性选择投入工作,那么还会被说成是女强人。现在中国女性大部分与丈夫一起承担着家庭的支出,还需要兼顾家务和孩子,既辛苦又要承受着工作与家庭的双重压力。完善更加适应女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只是对女性的保护,也是对女性社会意义的认可。
一、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
根据数据分析,不断工业化和市场化的社会就业格局中,因专业技能和人力资本积累程度差异,女性就业率比重低于男性10多个百分点,尤其是在25~34年龄组的数据两性就业率的差距为11.8%。在产业分布上,第二产业女性较男性就业率低了6~8个百分点,在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生产运输工人、农林牧渔业等岗位上,也低于男性10~15个百分点。
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除了因为在公平与效率中效率优先的原则,也有女性因其家庭原因会导致工作暂停,女性的经济地位是长期困扰和阻碍女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虽然极力提倡女性的劳动参与度,但是盲目提高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也会带来一些问题。第一,女性并不能在所有的领域中都参与其中,女性特殊的生理特点使得女性在体力劳动中不占优势,如果女性被安排从事自己处于劣势的工作,这样反而会对女性的身体和精神健康产生危害。第二,女性在生育过程和养育过程中的角色是无可替代的,这段时间会对女性的就业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现在生育政策逐渐放开,虽然时间还不长,但是政策的变动对女性参加工作的影响会在一段时间之后显露出来。
二、女性选择家庭往往具有两面性
女性如果选择家庭,那么她将扮演妻子,母亲,儿媳和女儿的角色。虽然女性选择家庭会使自己今后在就业方面缺乏竞争力,但是这个选择也会使她在家庭做出重要的贡献。一方面,女性作为家庭主妇为家庭带来的福利效应是十分显著的,这不仅体现在家务服务方面的劳动价值可以用其可能被社会供给方式替代的服务产品的货币价值来衡量,主妇提供的家务服务的劳动价值总和不会低于全职的低层劳动者的市场化劳动价值,而且由于亲情付出带来的精神价值,也使得任何一个社会都十分重视家庭这个社会单元给成员带来的福利价值。家庭作为幸福生活的港湾是双重体现的,既有家务服务体现的效用价值,也有和谐伦理带来的精神享受。
另一方面,女性选择回归家庭也会对其产生负面效应。母亲对于孩子的教育是他们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爱,普通工薪阶层对于这种女性在家庭中做出的贡献并不会有深刻的体验,只有富裕的人们才会逐渐注重女性的精神价值,这也体现了社会发展的程度对于人们认知的影响。而且,由于被区隔在有限的家庭空间中,女性的劳动价值也十分有限,即使有些家庭主妇心灵手巧,精明能干,也只能体现在家庭生活上。
三、对于我国女性社会保障权利的实现的探讨
在我国,女性社会保障权利一直受到重视。首先就业过程中国家“包分配”使得女性的就业歧视得到弱化,其次“单位制”提高了女性的就业质量,为其分担了照顾家庭和小孩的负担。在曾经离婚率较低的年代,女性社会保障权利不平等的问题虽然存在但不突出。在国家放开生育政策之后,女性的生育时间相比以前要有所延长,工作时间也相对减少,在现在的社会保障水平下,女性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独生子女政策下, 女性的孕产假一般是 4— 7 个月。实行“双独二孩”或“单独二孩”政策后,女性生育二 胎不再享受晚育和独生子女的奖励假期, 孕产假缩短到 98 天。 子女增多本需要 母亲更长时间的照顾, 但孕产期的假期反而缩短, 生育政策放开的目的与社会保 障权益存在内在冲突。
四、总结
我国女性社会保障的需求是以社会保障权利实现的基础为前提的,然而想获得社会保障权利就一定要就业。著名经济学家何清涟女士说过:“如果中国的社会环境迫使女性在解放的道路上后退,并剥夺她们的人格尊严,将来受到惩罚的绝对不止妇女本身。”在生育政策放开的背景下,女性回归家庭的时间延长,在择业就业方面也收到挑战,种种因素导致女性的社会保障需求更为特殊,通过社会保障促进女性发展,也是国家社会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和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 张慧霞.论女性社保障的需求及实现——生育政策逐步放开背景下对女性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思考[J]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5,(05)
[2] 江波.论家庭与社会保障互补:女性就业方式与人的发展选择 [J]《改革与战略》2017,(11)
[3] 江苏芬.“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女性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6)
关键词: 生育政策放开;女性社会保障需求;女性就业性别歧视
【中图分类号】 C924.21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05-0317-01
女性在就业的时候会被更多的考虑到家庭问题,招聘公司也会让女性在家庭和工作中做出选择。现代女性的文化程度越来越与男性持平,理应接受与男性相等的待遇,但是长期以来女性都被认为是负责家庭,男性被认为是家里的顶梁柱,如果女性选择投入工作,那么还会被说成是女强人。现在中国女性大部分与丈夫一起承担着家庭的支出,还需要兼顾家务和孩子,既辛苦又要承受着工作与家庭的双重压力。完善更加适应女性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只是对女性的保护,也是对女性社会意义的认可。
一、女性就业歧视的原因
根据数据分析,不断工业化和市场化的社会就业格局中,因专业技能和人力资本积累程度差异,女性就业率比重低于男性10多个百分点,尤其是在25~34年龄组的数据两性就业率的差距为11.8%。在产业分布上,第二产业女性较男性就业率低了6~8个百分点,在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生产运输工人、农林牧渔业等岗位上,也低于男性10~15个百分点。
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除了因为在公平与效率中效率优先的原则,也有女性因其家庭原因会导致工作暂停,女性的经济地位是长期困扰和阻碍女性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虽然极力提倡女性的劳动参与度,但是盲目提高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也会带来一些问题。第一,女性并不能在所有的领域中都参与其中,女性特殊的生理特点使得女性在体力劳动中不占优势,如果女性被安排从事自己处于劣势的工作,这样反而会对女性的身体和精神健康产生危害。第二,女性在生育过程和养育过程中的角色是无可替代的,这段时间会对女性的就业产生不可避免的影响。现在生育政策逐渐放开,虽然时间还不长,但是政策的变动对女性参加工作的影响会在一段时间之后显露出来。
二、女性选择家庭往往具有两面性
女性如果选择家庭,那么她将扮演妻子,母亲,儿媳和女儿的角色。虽然女性选择家庭会使自己今后在就业方面缺乏竞争力,但是这个选择也会使她在家庭做出重要的贡献。一方面,女性作为家庭主妇为家庭带来的福利效应是十分显著的,这不仅体现在家务服务方面的劳动价值可以用其可能被社会供给方式替代的服务产品的货币价值来衡量,主妇提供的家务服务的劳动价值总和不会低于全职的低层劳动者的市场化劳动价值,而且由于亲情付出带来的精神价值,也使得任何一个社会都十分重视家庭这个社会单元给成员带来的福利价值。家庭作为幸福生活的港湾是双重体现的,既有家务服务体现的效用价值,也有和谐伦理带来的精神享受。
另一方面,女性选择回归家庭也会对其产生负面效应。母亲对于孩子的教育是他们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关爱,普通工薪阶层对于这种女性在家庭中做出的贡献并不会有深刻的体验,只有富裕的人们才会逐渐注重女性的精神价值,这也体现了社会发展的程度对于人们认知的影响。而且,由于被区隔在有限的家庭空间中,女性的劳动价值也十分有限,即使有些家庭主妇心灵手巧,精明能干,也只能体现在家庭生活上。
三、对于我国女性社会保障权利的实现的探讨
在我国,女性社会保障权利一直受到重视。首先就业过程中国家“包分配”使得女性的就业歧视得到弱化,其次“单位制”提高了女性的就业质量,为其分担了照顾家庭和小孩的负担。在曾经离婚率较低的年代,女性社会保障权利不平等的问题虽然存在但不突出。在国家放开生育政策之后,女性的生育时间相比以前要有所延长,工作时间也相对减少,在现在的社会保障水平下,女性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独生子女政策下, 女性的孕产假一般是 4— 7 个月。实行“双独二孩”或“单独二孩”政策后,女性生育二 胎不再享受晚育和独生子女的奖励假期, 孕产假缩短到 98 天。 子女增多本需要 母亲更长时间的照顾, 但孕产期的假期反而缩短, 生育政策放开的目的与社会保 障权益存在内在冲突。
四、总结
我国女性社会保障的需求是以社会保障权利实现的基础为前提的,然而想获得社会保障权利就一定要就业。著名经济学家何清涟女士说过:“如果中国的社会环境迫使女性在解放的道路上后退,并剥夺她们的人格尊严,将来受到惩罚的绝对不止妇女本身。”在生育政策放开的背景下,女性回归家庭的时间延长,在择业就业方面也收到挑战,种种因素导致女性的社会保障需求更为特殊,通过社会保障促进女性发展,也是国家社会履行职责的具体体现和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 张慧霞.论女性社保障的需求及实现——生育政策逐步放开背景下对女性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思考[J]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5,(05)
[2] 江波.论家庭与社会保障互补:女性就业方式与人的发展选择 [J]《改革与战略》2017,(11)
[3] 江苏芬.“全面二孩”政策背景下女性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