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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业巨灾风险保障体系逐步演变成为包括农业保险、地震巨灾保险、风险证券化和巨灾风险基金制度四个部分。该体系在运行过程中,拥有健全的法律保障,积极的政府支持,多层再保险的保障组织模式,充分发挥了农业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日本的农业巨灾风险保障体系完备健全,具有构成层次性、覆盖全面性、保障高效性、作用合理性和运作充分性等特征。通过研究发现,我国可以在建立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核心作用、重视巨灾保险的补充作用、建立再保险制度体系、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强化制度体系构建等方面借鉴日本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