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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实行分灶吃饭以后,民族地区地方政府在财政上的独立性明显增强,民族地区政府各项工作目标如城乡建设、财政收入、经济发展速度等目标的实现,绝大部分要靠政府自己投资解决。为了尽快提高本地区国民收入和创造出新的政绩,地方政府往往把突破点放在扩大投资上。所以,民族地区政府为了取得对更多的投资资源的支配权,以投资决策主体、投资分配主体、投资管理主体等多重身份直接参与和组织地方投资的运行,这样就在投资方面表现出不按照市场规律的行为特征,也即出现了政府投资行为的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