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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谁都难免成为一株发呆的小草,没人爱,没人暖,有事儿只能随风倒。表怕,表怕,到付洋姐姐这里来避一避,风吹一会儿就散了呢~
Email:fyjiejie@163.com
寄信:130021 长春市清华路156号《中学生博览》发呆草(收)
付洋姐姐:
你好!今年我高二了,时间的确是像所有人说的那样飞快地流逝,我都快忘记自己是在初三毕业那年认识的他。说是认识,其实也只是知道了有个叫z的男生吧。他和我那一年的回忆似乎拼凑不起来。但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喜欢,好感就像洪水般不可抑制。喜欢上一个不熟悉到连朋友也算不上的人,你说是不是很荒唐?我以“同学”的名义加了他的QQ,反复修改的消息到最后还是按了退出。
他总是那么风轻云淡,而我“哪怕只有一个微笑的符号,也舍不得删掉”,总是忐忑不安。我慢慢地了解到他的细心、沉稳、真实和努力。他是那么优秀的人,让我卑微到尘土里去,却没有丝毫开花的迹象。而我以前讨厌的东西,诠释在他身上我却一点儿也不排斥了,原则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我自认为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有的时候还会过度认真,我想也许只是寂寞吧,那不过是一时的好感。
看到了一篇文,研究表明,超过四个月的好感才是喜欢。未曾想,后来的思念越来越强烈,我总是说自己傻,数着日子,竟就过了四个月……甚至到了十个月,我现在都无法明了自己是如何度过那些漫长的曾经的。我常常问自己:“你还喜欢他吗?”终于有一天,我对自己说:“你不再喜欢他了。”可是他依然一次次在我的梦里出现。我说我想忘了他,我要忘记他。可是为什么我忘不掉……朋友说:“你是舍不得啊!” 第十个月的尾巴,我发了条说说:“不会再有第十一个月了。”
有一句话说得真对:喜欢这种事,常常一点原因也没有。喜欢一个人好几年,或者突然不再喜欢一个人,仿佛都是心脏恰好运行到那个位置。坐在面包车上吹着迎面而来的冷风的时候,我突然就笑着放下了。想起一次无意中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不似薄荷却也是无法描述地让人清凉安心。想念它,怀念它,但又真心觉得不该想念也没必要怀念,那是不属于我的味道,从来就不属于。尽管是放下了,还是一直关注。忘记一个人,要那么久,所以改掉一个习惯,也要那么久吧?如果暗恋是毒药的话,这应该是后遗症。唱着:我寂寞寂寞就好,你真的不必来我回忆里微笑,我迟早会把你戒掉…… 姐姐,你说再写下去,还有意义吗?
偶尔还在意,偶尔还追随他的脚步,我常常提醒自己:你已经不爱他了啊!
日记里他的痕迹神出鬼没。每隔一段时间,我总会抛开自己,客观理性地思考自己的感情。其实感情本身就是不理性的吧,要不然我现在怎么迷茫了呢?喜欢阳光的我,再也不是待光融化的冰,而是反射光的玻璃了。而我还可以怀念那些青涩的爱到什么时候呢?明明已经放下了,还是忍不住幻想和回忆,拿他和别人作比较。却无法仿若无事地接触与他相关的一切,是比以前要淡然了。然而想到他明年去大学了,也许见不到了,更陌生了,便有些不安。他的世界,他接触的一切离我更远。为什么还想这些呢?不懂自己是什么感受,是什么角色。
付洋姐,前些天看到了自己以前转的一条说说:对一个人的回忆大概在六个月左右,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还是对那个人念念不忘,那么这个人是你深爱过的人。这么算来,我从开始到现在共一年零两个月,离“我深爱过的人”还有一个月。看起来,喜欢一个人还真是漫长而麻烦,我现在是处在念念不忘的回忆中么?求解。
这么理性的分析完,愁绪淡了很多,也许年少的我们总是习惯把情绪放大,也许,就快要结束了,是不是?曾经在午后洒满阳光的门口和他孩子气地大笑,如今还是那个门口,心却不一样了,那些日子的小心翼翼和忐忑不安,都那么遥远,就像上辈子做过的一个梦。那么多傻事,还记着干吗?姐姐,若是再过一个月,120天都到了,我还没有忘却他,怎么办呢?我可不认为总是想起他是一件有多好玩的事……是病,就得治!求药!希望洋姐可以帮我拨开迷雾。
青栀
亲爱的青栀,
洋姐先跟你玩个小游戏吧:下面的30秒内,你什么都可以想,就是不要想“粉红色的大象”。倒计时开始……
时间到,告诉姐你刚才大脑里想的是什么?
不说姐也知道,你想的一定是粉红色的大象!可能还会想想大象为什么是粉红色的呢。这个小实验既是一种心理暗示,也是一个反向强化。那些经常被提醒你怎么不守纪律、你为啥就是不听话、努力学习不行吗的孩子有不少就是在这种不断的反向强化下,变成了大人最不想他们成为的样子。
回到你的事情上来,且不说对一个经常在你生活中和QQ上晃来晃去的人谈“忘记”是多么的异想天开——忘记是对那些见不到了、摸不着了、听不见了的已经不再联系的人才适用的吧?即使先抛开时间不谈,你这样天天地告诉自己“要忘记他,要忘记他,一定要忘记他”的结果也是无法忘记啊,你说呢?
你是来求药的,治病去根儿的道理你懂。洋姐就一江湖郎中,试着帮你找找病根儿,说得对与不对,还请小青姑娘多包涵。你那些心心念念的“已经不爱他了”“戒掉他”“忘了他”其实是对他要上大学即将离开的恐慌和不舍,你觉得若在他离开之前能把他彻底从你心底抹掉,那便无须去面对他离开的痛苦现实了。可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客观地面对问题,逃避只能延长痛苦,于其它无益。
洋姐还是很认同那条说说中的一句话的“对一个人的回忆大概在六个月左右”,但是回忆的起点不能像你现在这样从认识他就开始算,而要从他上大学走了并且你们在Q上也不再联系了算起。如果到那个时候,你还心心念念着他,再给姐写信呗。当然姐还是比较自信滴,即使未来姐又收到了青栀的来信,开头也一定是:姐你还真说中了诶~
洋姐说句负责任的话,即使是失去一个深爱过的人,六个月的时间也足够一般人习惯没有他(或她)的生活了。
付洋姐姐
编辑/付洋
Email:fyjiejie@163.com
寄信:130021 长春市清华路156号《中学生博览》发呆草(收)
付洋姐姐:
你好!今年我高二了,时间的确是像所有人说的那样飞快地流逝,我都快忘记自己是在初三毕业那年认识的他。说是认识,其实也只是知道了有个叫z的男生吧。他和我那一年的回忆似乎拼凑不起来。但是他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喜欢,好感就像洪水般不可抑制。喜欢上一个不熟悉到连朋友也算不上的人,你说是不是很荒唐?我以“同学”的名义加了他的QQ,反复修改的消息到最后还是按了退出。
他总是那么风轻云淡,而我“哪怕只有一个微笑的符号,也舍不得删掉”,总是忐忑不安。我慢慢地了解到他的细心、沉稳、真实和努力。他是那么优秀的人,让我卑微到尘土里去,却没有丝毫开花的迹象。而我以前讨厌的东西,诠释在他身上我却一点儿也不排斥了,原则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了。我自认为不是一个随便的人,有的时候还会过度认真,我想也许只是寂寞吧,那不过是一时的好感。
看到了一篇文,研究表明,超过四个月的好感才是喜欢。未曾想,后来的思念越来越强烈,我总是说自己傻,数着日子,竟就过了四个月……甚至到了十个月,我现在都无法明了自己是如何度过那些漫长的曾经的。我常常问自己:“你还喜欢他吗?”终于有一天,我对自己说:“你不再喜欢他了。”可是他依然一次次在我的梦里出现。我说我想忘了他,我要忘记他。可是为什么我忘不掉……朋友说:“你是舍不得啊!” 第十个月的尾巴,我发了条说说:“不会再有第十一个月了。”
有一句话说得真对:喜欢这种事,常常一点原因也没有。喜欢一个人好几年,或者突然不再喜欢一个人,仿佛都是心脏恰好运行到那个位置。坐在面包车上吹着迎面而来的冷风的时候,我突然就笑着放下了。想起一次无意中闻到他身上的味道,不似薄荷却也是无法描述地让人清凉安心。想念它,怀念它,但又真心觉得不该想念也没必要怀念,那是不属于我的味道,从来就不属于。尽管是放下了,还是一直关注。忘记一个人,要那么久,所以改掉一个习惯,也要那么久吧?如果暗恋是毒药的话,这应该是后遗症。唱着:我寂寞寂寞就好,你真的不必来我回忆里微笑,我迟早会把你戒掉…… 姐姐,你说再写下去,还有意义吗?
偶尔还在意,偶尔还追随他的脚步,我常常提醒自己:你已经不爱他了啊!
日记里他的痕迹神出鬼没。每隔一段时间,我总会抛开自己,客观理性地思考自己的感情。其实感情本身就是不理性的吧,要不然我现在怎么迷茫了呢?喜欢阳光的我,再也不是待光融化的冰,而是反射光的玻璃了。而我还可以怀念那些青涩的爱到什么时候呢?明明已经放下了,还是忍不住幻想和回忆,拿他和别人作比较。却无法仿若无事地接触与他相关的一切,是比以前要淡然了。然而想到他明年去大学了,也许见不到了,更陌生了,便有些不安。他的世界,他接触的一切离我更远。为什么还想这些呢?不懂自己是什么感受,是什么角色。
付洋姐,前些天看到了自己以前转的一条说说:对一个人的回忆大概在六个月左右,如果过了这个时间段还是对那个人念念不忘,那么这个人是你深爱过的人。这么算来,我从开始到现在共一年零两个月,离“我深爱过的人”还有一个月。看起来,喜欢一个人还真是漫长而麻烦,我现在是处在念念不忘的回忆中么?求解。
这么理性的分析完,愁绪淡了很多,也许年少的我们总是习惯把情绪放大,也许,就快要结束了,是不是?曾经在午后洒满阳光的门口和他孩子气地大笑,如今还是那个门口,心却不一样了,那些日子的小心翼翼和忐忑不安,都那么遥远,就像上辈子做过的一个梦。那么多傻事,还记着干吗?姐姐,若是再过一个月,120天都到了,我还没有忘却他,怎么办呢?我可不认为总是想起他是一件有多好玩的事……是病,就得治!求药!希望洋姐可以帮我拨开迷雾。
青栀
亲爱的青栀,
洋姐先跟你玩个小游戏吧:下面的30秒内,你什么都可以想,就是不要想“粉红色的大象”。倒计时开始……
时间到,告诉姐你刚才大脑里想的是什么?
不说姐也知道,你想的一定是粉红色的大象!可能还会想想大象为什么是粉红色的呢。这个小实验既是一种心理暗示,也是一个反向强化。那些经常被提醒你怎么不守纪律、你为啥就是不听话、努力学习不行吗的孩子有不少就是在这种不断的反向强化下,变成了大人最不想他们成为的样子。
回到你的事情上来,且不说对一个经常在你生活中和QQ上晃来晃去的人谈“忘记”是多么的异想天开——忘记是对那些见不到了、摸不着了、听不见了的已经不再联系的人才适用的吧?即使先抛开时间不谈,你这样天天地告诉自己“要忘记他,要忘记他,一定要忘记他”的结果也是无法忘记啊,你说呢?
你是来求药的,治病去根儿的道理你懂。洋姐就一江湖郎中,试着帮你找找病根儿,说得对与不对,还请小青姑娘多包涵。你那些心心念念的“已经不爱他了”“戒掉他”“忘了他”其实是对他要上大学即将离开的恐慌和不舍,你觉得若在他离开之前能把他彻底从你心底抹掉,那便无须去面对他离开的痛苦现实了。可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是客观地面对问题,逃避只能延长痛苦,于其它无益。
洋姐还是很认同那条说说中的一句话的“对一个人的回忆大概在六个月左右”,但是回忆的起点不能像你现在这样从认识他就开始算,而要从他上大学走了并且你们在Q上也不再联系了算起。如果到那个时候,你还心心念念着他,再给姐写信呗。当然姐还是比较自信滴,即使未来姐又收到了青栀的来信,开头也一定是:姐你还真说中了诶~
洋姐说句负责任的话,即使是失去一个深爱过的人,六个月的时间也足够一般人习惯没有他(或她)的生活了。
付洋姐姐
编辑/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