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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对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分析解剖,对比西方哲学史上一些哲学家思想观点,从伦理学视角梳理,发掘边沁伦理学思想来源的一些痕迹,追溯分析边沁伦理学思想的起源发展过程。
关键词:快乐主义;情感体验;苦乐原理;道德评价/计算
中图分类号:B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315-01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作为一种伦理学理论,其萌芽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就功利而言,它指的是这样一种性质,靠它能在任何问题上给利益相关的当事人带来利益、好处、快乐、好事或幸福,……或……阻止损害、痛苦、邪恶或不幸的发生。”(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承袭并发扬光大了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传统和情感论伦理学特质,而且具有强烈的实践性特点,其基本道德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功利主义伦理学在英国社会享有很大的权威性和实用性,甚至构成了英国文化的一种基本特质。
一、毕达哥/戈拉斯学派的数学思想
毕达哥/戈拉斯(约公元前580/570—约公元前500)。此学派认为,世界本原是数。世界事物、观念等都是数学关系!他们认为世界上的存在,“最智慧的——数字,最美好的——和谐。”
现在,我们再看看边沁对个人苦乐进行7种(附:1,强度、2,持续时间、3,确定与不确定、4,时间远近、5,丰度、6,纯度、7,广延。)计算,把苦乐量化。快乐计算方法贯穿于边沁的整个伦理学体系。快乐和痛苦自古以来哲学家们都一直在谈论,是亘古亘今的话题。可是这个既能具体感性体验也能抽象理性思考的人生苦乐问题,谁能想到从精确的角度去量化呢。伦理学开山奠基者亚里士多德也没有。西方近代哲学创始人笛卡尔(1596—1650)在其《方法论》中论述了著名的四条规则,可是他也没有提到用数学计算抽象的人类情感问题。这是边沁功利伦理思想最闪光的地方。
二、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
伊壁鸠鲁(公元前341—公元前271)。此派认为,伦理学的中心是人生问题。他们主张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快乐,快乐就是人生的最高的善。“快乐——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也即,主张人生的快乐是心灵平静的静的快乐。现在,我们看看边沁伦理学中论及的个人快乐原则(苦乐原理)。社会背景,17、18世纪资本主义兴起,那时人们主张的是积极意义上的快乐原则。这也放映了资产阶级摆脱旧的封建羁绊的交往条件下所获得的充分发展背景。他们的快乐追求既是关系个人的也是关系社会的。他们的快乐原则不再是单纯的个人原则,而是将视野扩展到行为涉及的利益攸关的所有人的福利。二者理论演变路径是,苦乐是基本的人生问题,演变上升为道德标准,从探索个人问题视角到探索社会问题视角范围延伸。由此,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是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最早萌芽。
三、斯宾诺莎的自然主义
斯宾诺莎(1632—1677)。斯宾诺莎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这是其伦理学的结论,更是其伦理学的逻辑起点。首先,在自然界,事物的本性就是自保:“每一自在的事物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道德的原始基础乃在于遵循理性的指导以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一个不知道自己的人,即是不知道一切道德的基础,亦即是不知道任何道德。”斯宾诺莎由此推导出三条“理性命令”。其中第一条:德性的基础即在于保持自我存在的努力,而一个人的幸福就在于他能够保持其自己的存在(自我保存)。
边沁认为,社会只是“一种虚构的团体,由被认作其成员的个人所组成”,每个人都有“生存、平等、富裕和安全”的权利(普遍幸福观)。这样,社会利益、社会幸福不过是“组成社会之所有单个成员的利益之总和”。这里有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影子。每个人都自私的自我保存。结果,就自然地形成了天然的利益关系,整个社会就保存下来。
四、休谟的情感主义
休谟(1711—1776)。休谟从理性和情感来论证道德判断。首先,理性辨别事实真相,情感断定善与恶;其次,理性指出行为或品质的趋向,情感判明它们的正当与否。所以,我们关于道德正义和道德堕落的决定是一种感知,它不是对实际事物的描述,而是人们的态度和情感的表达。
边沁自己说过,“功利”一词并非他首创,而是从休谟的《人性论》第三卷“道德学”中发现的。而且,正是休谟的“功利”概念启发他找到自己梳理、建构其理论的基本立足点。边沁界定了功利原则:“任何行动中导向幸福的趋向性我们称之为功利;而其中的背离的倾向我们称之为祸害”。现在,伦理学中一般解读为:所谓功利,就是是否值得追求的效果,即行动之是否值得追求,取决于其效果在多大程度上是“有用的”、“快乐的”。
现在,我们从思想的内涵意义对比下。休谟注重情感体验,而且用效用(功利)来表述。边沁直接说快乐痛苦情感体验的功利性(结果/后果主义)。这里二者理论上的继承和发展不说便知,即对品行结果从功利感知上升到功利评价判断。
五、爱尔维修的感觉主义
爱尔维修(1715—1771)。他把唯物主义感觉论贯穿于道德研究。他认为趋乐避苦是人们行为的唯一动力和原因,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也是道德的基础。同时,他区分了两类快乐:一是官能的快乐,另一是预期的快乐。他说,人来到世界上的时候,只是带着感觉的能力。经过反复的经验,人们感受到快乐就去追求。实际上,人们都在寻求快乐的最大化。同时,“人人寻求快乐”,快乐是为立法和政治权威提供正当性辩护的东西。
由此看出,邊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直接继承了爱尔维修的论点,爱尔维修的快乐最大化理论是边沁功利理论的直接萌芽。
至此,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思想渊源的大体脉络基本梳理清晰。从其理论/思想方法论视角上、理论/思想本身(本体论)视角上、理论/思想解读(认识论)视角上,都阐述了这位功利主义巨擘伦理思想体系的逻辑起源、发展和形成过程。
作者单位: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作者简介:吴平(1977-),男,汉族,云南人,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科学技术哲学0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生态文化。
参考文献:
[1]边沁著,沈淑平译.政府片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2]边沁著,时殷弘译.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3]G·希尔贝克,N·伊耶著,童世骏,郁振华,刘进译.西方哲学史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4]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关键词:快乐主义;情感体验;苦乐原理;道德评价/计算
中图分类号:B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3-0315-01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作为一种伦理学理论,其萌芽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就功利而言,它指的是这样一种性质,靠它能在任何问题上给利益相关的当事人带来利益、好处、快乐、好事或幸福,……或……阻止损害、痛苦、邪恶或不幸的发生。”(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承袭并发扬光大了英国经验主义哲学传统和情感论伦理学特质,而且具有强烈的实践性特点,其基本道德原则(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功利主义伦理学在英国社会享有很大的权威性和实用性,甚至构成了英国文化的一种基本特质。
一、毕达哥/戈拉斯学派的数学思想
毕达哥/戈拉斯(约公元前580/570—约公元前500)。此学派认为,世界本原是数。世界事物、观念等都是数学关系!他们认为世界上的存在,“最智慧的——数字,最美好的——和谐。”
现在,我们再看看边沁对个人苦乐进行7种(附:1,强度、2,持续时间、3,确定与不确定、4,时间远近、5,丰度、6,纯度、7,广延。)计算,把苦乐量化。快乐计算方法贯穿于边沁的整个伦理学体系。快乐和痛苦自古以来哲学家们都一直在谈论,是亘古亘今的话题。可是这个既能具体感性体验也能抽象理性思考的人生苦乐问题,谁能想到从精确的角度去量化呢。伦理学开山奠基者亚里士多德也没有。西方近代哲学创始人笛卡尔(1596—1650)在其《方法论》中论述了著名的四条规则,可是他也没有提到用数学计算抽象的人类情感问题。这是边沁功利伦理思想最闪光的地方。
二、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
伊壁鸠鲁(公元前341—公元前271)。此派认为,伦理学的中心是人生问题。他们主张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快乐,快乐就是人生的最高的善。“快乐——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纷扰。”也即,主张人生的快乐是心灵平静的静的快乐。现在,我们看看边沁伦理学中论及的个人快乐原则(苦乐原理)。社会背景,17、18世纪资本主义兴起,那时人们主张的是积极意义上的快乐原则。这也放映了资产阶级摆脱旧的封建羁绊的交往条件下所获得的充分发展背景。他们的快乐追求既是关系个人的也是关系社会的。他们的快乐原则不再是单纯的个人原则,而是将视野扩展到行为涉及的利益攸关的所有人的福利。二者理论演变路径是,苦乐是基本的人生问题,演变上升为道德标准,从探索个人问题视角到探索社会问题视角范围延伸。由此,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学说是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最早萌芽。
三、斯宾诺莎的自然主义
斯宾诺莎(1632—1677)。斯宾诺莎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这是其伦理学的结论,更是其伦理学的逻辑起点。首先,在自然界,事物的本性就是自保:“每一自在的事物莫不努力保持其存在”。“道德的原始基础乃在于遵循理性的指导以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一个不知道自己的人,即是不知道一切道德的基础,亦即是不知道任何道德。”斯宾诺莎由此推导出三条“理性命令”。其中第一条:德性的基础即在于保持自我存在的努力,而一个人的幸福就在于他能够保持其自己的存在(自我保存)。
边沁认为,社会只是“一种虚构的团体,由被认作其成员的个人所组成”,每个人都有“生存、平等、富裕和安全”的权利(普遍幸福观)。这样,社会利益、社会幸福不过是“组成社会之所有单个成员的利益之总和”。这里有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的影子。每个人都自私的自我保存。结果,就自然地形成了天然的利益关系,整个社会就保存下来。
四、休谟的情感主义
休谟(1711—1776)。休谟从理性和情感来论证道德判断。首先,理性辨别事实真相,情感断定善与恶;其次,理性指出行为或品质的趋向,情感判明它们的正当与否。所以,我们关于道德正义和道德堕落的决定是一种感知,它不是对实际事物的描述,而是人们的态度和情感的表达。
边沁自己说过,“功利”一词并非他首创,而是从休谟的《人性论》第三卷“道德学”中发现的。而且,正是休谟的“功利”概念启发他找到自己梳理、建构其理论的基本立足点。边沁界定了功利原则:“任何行动中导向幸福的趋向性我们称之为功利;而其中的背离的倾向我们称之为祸害”。现在,伦理学中一般解读为:所谓功利,就是是否值得追求的效果,即行动之是否值得追求,取决于其效果在多大程度上是“有用的”、“快乐的”。
现在,我们从思想的内涵意义对比下。休谟注重情感体验,而且用效用(功利)来表述。边沁直接说快乐痛苦情感体验的功利性(结果/后果主义)。这里二者理论上的继承和发展不说便知,即对品行结果从功利感知上升到功利评价判断。
五、爱尔维修的感觉主义
爱尔维修(1715—1771)。他把唯物主义感觉论贯穿于道德研究。他认为趋乐避苦是人们行为的唯一动力和原因,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也是道德的基础。同时,他区分了两类快乐:一是官能的快乐,另一是预期的快乐。他说,人来到世界上的时候,只是带着感觉的能力。经过反复的经验,人们感受到快乐就去追求。实际上,人们都在寻求快乐的最大化。同时,“人人寻求快乐”,快乐是为立法和政治权威提供正当性辩护的东西。
由此看出,邊沁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直接继承了爱尔维修的论点,爱尔维修的快乐最大化理论是边沁功利理论的直接萌芽。
至此,边沁功利主义伦理学思想渊源的大体脉络基本梳理清晰。从其理论/思想方法论视角上、理论/思想本身(本体论)视角上、理论/思想解读(认识论)视角上,都阐述了这位功利主义巨擘伦理思想体系的逻辑起源、发展和形成过程。
作者单位: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作者简介:吴平(1977-),男,汉族,云南人,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科学技术哲学09级研究生,研究方向:生态文化。
参考文献:
[1]边沁著,沈淑平译.政府片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2]边沁著,时殷弘译.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3]G·希尔贝克,N·伊耶著,童世骏,郁振华,刘进译.西方哲学史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4]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北京大学哲学系外国哲学史教研室.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