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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加入ETO及国内银行国际化、商业银行与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客户的业务往来逐年增加,对金融机构客户的风险管理就显得日益重要.由于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客户间的业务往来具有种类繁多、多为信用业务且时效性要求高等特点,因此依据国际惯例,目前对金融机构客户的信用风险管理一般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控制,并采取每年依据对客户的综合信用评级给予授信额度(Credit Limit)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