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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2007年11月5—8日,细胞生物学名词复审会在广州召开。与会专家遵循了以下原则对专家复审意见进行了逐条讨论,取得了良好效果:1.所收名词的定名保持与第一版的一致性或连续性。2.尊重对应主学科的定名,如细胞生物学中常用的生物化学名词,则采用生物化学名词的定名。3.尽量遵从定名单一性,定名时只选用一个名词,避免造成一物双名或多名现象,个别有另外惯用名者,则只在释义中标明“又称”或“曾称”。有些修饰词相同则一律统一使用。4.删除与细胞生物学关系较远的名词。5.释义要力求简明、清楚、准确地表达出其基本内涵,不能有科学上的错误。6.个别在会中难以形成统一意见的名词安排到会后进一步查阅资料,斟酌提出定名和释义建议后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