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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红武在《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2期上撰文《论以良法标准指导我国的立法》认为,“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良法治国”。而所谓的良法应该是以人权为基本内容,以公平和正义为最高价值,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广大社会成员乐于接受并遵守的法,其在内容上必须反映客观规律、体现正义、促进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