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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力军,科学合理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对于国家律师业的长足发展至关重要。我国旧有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有很多缺陷。新出台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采用了“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并存的模式,较好地遵循了商业性、自治、合理成本、导向诸原则,对新中国现代律师服务业长远发展的推动作用不可低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