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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与时代化的发展,残障人士有了更多社会化、时代化的职业,比如教师。但由于社会给予其相应的支持和动力不足,残障教师不能在同等条件下与他人合理竞争,在本处于劣势的情形下不能在社会中实现其价值,边缘化和不公平对待导致残障人士权益得不到合理保障。本文通过2016年11月27日王某因“右眼义眼”拿不到资格证起诉教育局的案例为引言,探讨特殊教育学校残障教师就业合理便利的需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