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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工业稳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稳定发展,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在继续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陕政办发[2014]1号)基础上,提出如下十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