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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是一个不带县的地级市,由一个财源结构单一支柱财源脆弱的农业县,在改革开放二十年之内逐步发展成为一个财源旺盛、支柱财源不断壮大的现代化中等城市。财政收入从1977年的5705万元增长到1998年30.05亿元,增长了51.7倍,连续二十年实现财政收支平衡。特别是自从1992年方棣梅同志担任局长以来,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在建立健全镇区一级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两条线、基金专户储存、政府采购制度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预算管理方面,东莞财政从1997年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