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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5月25日,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陕新出人发[2009]8号),确定陕西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首次登记注册工作于5月启动,9月底前完成。
开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实施职业资格制度,是出版业转变从业人员管理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需要;是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的根本保证;是出版业与国际接轨,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的新闻出版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
陕西省首次登记注册人员范围包括:(一)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校对人员;(三)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承担其它与编辑出版相关工作的人员,可纳入登记范围;(四)已经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但不在出版单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到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办公室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五)已退休人员不在登记注册范围内。
通知对此次注册登记的工作步骤、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注意事项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陕西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办公室设在西安市北大街147号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大楼15层。联系人:闫东伟、张月;联系电话:029-87205211,87205013;传真:029-87205004。
开展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实施职业资格制度,是出版业转变从业人员管理方式,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需要;是坚持正确出版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的根本保证;是出版业与国际接轨,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的新闻出版人才队伍的重要途径。
陕西省首次登记注册人员范围包括:(一)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二)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校对人员;(三)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承担其它与编辑出版相关工作的人员,可纳入登记范围;(四)已经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但不在出版单位工作的人员可直接到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办公室申请办理登记手续;(五)已退休人员不在登记注册范围内。
通知对此次注册登记的工作步骤、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注意事项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陕西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办公室设在西安市北大街147号陕西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大楼15层。联系人:闫东伟、张月;联系电话:029-87205211,87205013;传真:029-87205004。